[纪检人·手记]如何应对“我没空配合你们调查”

来源: 时间:2018-08-06 16:16

前不久,我所在的纪检监察室受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案件牵涉到潘家湾镇经营个体诊所的医生胡某,我们需要找胡某调查核实相关问题。

早上八点多钟,我和室主任一起来到潘家湾镇,在社区一名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找到了正在诊所给病人看病的胡某。

“胡X,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请你跟我们到镇纪委办案协作区走一趟,配合我们调查。”室主任向胡某出示了工作证和询问通知书。

胡某瞟了我们一眼,怔了一下,稍作思索后,不客气地对我们说:“我没空配合你们调查。”

从胡某的表情中,我看得出,他已经预知到我们要找他调查什么事,并且他不愿配合我们调查。

“胡医生,你诊所生意这么好,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有没有请人帮忙?”我见气氛不对,赶紧缓和一下。

“请了一个医生、三个护士,但医生今天休息没过来。”胡某回答道。

“胡医生,请问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温和地问胡某。毕竟要他丢下病人不管,于情于理都有些说不过去。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空。我开诊所的,随时都有病人来找我。”胡某想都没想,一口回绝了我们。

听了胡某的话,我心都悬起来了。同时也明白了胡某没空不是主要原因,不愿意接受我们的询问才是根本原因。

“胡医生,我们也知道你现在忙,我们从县城来潘湾找你是有重要的事情,耽误不得。这样好不好,你把那位医生请来帮你照看下病人,或者我们等你把现有的病人安置好了,再跟我们去镇纪委办案协作区走一趟行不行?”我们室主任知情达理,用商量的口气和胡某沟通。

“有什么事就在我这里问,我走不开。”胡某语气强硬,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看来今天碰到‘钉子户’了,这下麻烦了!”我想到之前我在乡镇纪委工作时,办案需要找普通群众调查,碰到不支持工作的对象时,我们除了做思想工作,再无别的办法。

“胡某,你这里是公共场所,不适合询问案情,就像你给病人看病一样,要在诊所里给病人看病,我们询问也必须在谈话室里进行,这个道理你明白吧?”室主任跟胡某解释道。

“我不去。”胡某态度依然强硬。

“你真不去还是假不去?真不去的话只能强制执行了!”室主任见胡某如此不配合我们,不想再继续同胡某商量,拿起手机边拨号边走出了诊所。

 “我又没犯法,凭什么强制我?”胡某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你犯没犯法,我们不会冤枉你。《监察法》你了解吗?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第六十三条还规定,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你如不配合,我们可以请你的主管部门卫计局来处理,如果卫计局干涉这事,对你诊所的经营可是有影响的。”既然胡某说到了法,我想我有必要跟他讲解一下《监察法》,顺便阐明一下利害关系,以免他做出错误的决定。

胡某听了之后,低下头沉默了半晌。

“你看,我们主任刚才出去打电话了,说不定是在把你的事上报给卫计局呢?你现在配合我们还来得及,我跟室主任解释一下。”见胡某有所动摇,我趁热打铁。

“跟你们去可以,但不要太久了。”沉默了半晌的胡某,在权衡了利弊之后,终于同意跟我们去镇办案协作区。接着他电话联系了诊所另外那位医生,把诊所的事安排妥当后上了我们的车。

我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室主任也松了一口气。

在回办案协作区的路上,我在想:古语云,“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监察法的出台,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自觉学法、懂法、遵法,特别是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应熟练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武器,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个字、每句话、每条规定,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为纪检监察事业服好务,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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