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严把“三关”确保“乡案县审”质量

来源: 时间:2018-08-23 10:34

“李某某的违纪案件审查方案和立案审查报告都没有领导审批,请拿回去补齐审批手续后再移送我室审理……”近日,在一次“乡案县审”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对新街镇纪检干事当面指出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和完善各项办案制度,严把材料规范关、程序完备关、定性量纪关,切实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确保基层案件办理质量。

据悉,严把“三关”要求是县纪委监委对移送审理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时坚持的一项原则,即严把“材料规范关”,对基层纪检检察部门报送审理的案卷,对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四个必看”,即看移交审理材料是否齐全、看所取材料是否严谨、看事实是否清楚、看事实证据是否确凿;严把“程序完备关”,对承办单位在违纪违法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以及审理谈话、案件受理、立卷归档等环节上进行详细的指导和监督;严把“定性量纪关”,在对案卷材料和程序进行详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规进行定性量纪,提出指导性意见。

“我们对材料不规范、证据不足的案件,要求其及时退回补充调查;对不符合办案程序的,及时给予纠正,履行程序;对处分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充分说明理由和政策法规依据,取得一致认识后,由其下达处分决定,避免量纪处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争取让每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基层自办案件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有利于增强基层一线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推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按进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同时,县纪委监委注重提高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每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让基层一线纪检干部掌握案件取证工作方法、案件审理程序、党纪党纪条例、文书制作方法等知识。此外,不定期开展以考促写、以老带新、以案代训和案例教学等新模式,对基层一线纪检干部进行理论业务培训指导,使他们在“学”中固基提能,在“做”中立杆引领,进一步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今年以来,该县“乡案县审”案件52件,其中退回补充调查35件,“乡案县审”率达100%,无一起申诉复查复议案件,“乡案县审”质量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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