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嘉鱼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请县委批准,嘉鱼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原港航海事局局长鲁万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鲁万清任县港航海事局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港航海事局班子成员五人被立案审查,其中两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对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用公款送礼;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入股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报套取资金用于单位账外开支,利用职务便利向被管理对象和业务往来单位索要资金用于单位账外开支,涉嫌单位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被管理对象和业务往来单位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鲁万清身为县交通局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缺失,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