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嘉鱼县委批准,嘉鱼县纪委监委对湖北省国营头墩农场副科级干部王玮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玮任湖北省国营头墩农场复兴生产队党支部书记(副科级)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移民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征地补偿款。
王玮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嘉鱼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嘉鱼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