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党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嘉鱼县委巡察办 时间:2024-03-12 11:1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7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三个聚焦”方面的巡察。2023年9月26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局党支严格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邀请县委巡察督导组现场指导,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信访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及责任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接访中心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熊叶梅兼任,明确熊叶梅、曾杨、杜希、李蒙、童文斌等同志组成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以及整改措施落实和上报材料等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理论学习教育开展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2023年11月13日,张进民重新撰写了一篇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一篇《底线》观后感,周铁兵重新撰写了一篇观看《底线》心得体会。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1月17日,县信访局副局长叶峻岭对张进民、周铁兵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张进民、周铁兵两人学习态度不端正,学风不扎实,学习效果不好等问题。三是健全完善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2023年11月20日印发了《县信访局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特别强调对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虚假学习的干部职工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以致用。

2.关于“信访制度改革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详细说明。对深入推进县矛调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报告,分析了原因,明确了整改责任。在县矛调中心大厅设置了候访、宣传、接访、政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心理服务等功能区域,由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人社、住建等部门和主要行专调解组织常驻。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行政机关、单位轮驻。组织、教育、民政、交通、退役军人、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残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制度,随叫随到,点驻中心。二是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完善全县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解中心相关制度。已制定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矛盾纠纷分级化解工作制度、矛盾纠纷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矛调中心召集人制度、矛调中心三调衔接工作机制、矛调化解跟踪回访工作机制、矛调中心日常行为规范、矛调中心文明服务制度、矛调中心考核办法、矛调中心责任捆绑追究实施办法等12项规范性制度。

3.关于“重复信访分析研判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分析重复信访数据信息,加强督办指导。每月梳理通报信访工作情况,特别是对重复信访进行分析,督促有权处理责任单位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抓好初信初访初结初了。1-10月全县重复信访事项141件(10月新增17件),同比上升206.52%。其中:陆溪镇5件,同比上升66.67%;高铁岭镇8件(10月新增1件),同比上升700%;官桥镇4件(10月新增1件),同期无;鱼岳镇26件(10月新增2件),同比上升333.33%;新街镇4件,同期无;渡普镇3件(10月新增1件),同期无;潘家湾镇9件(10月新增1件),同比上升50%;簰洲湾镇3件,同比上升200%;县直部门79件(10月新增11件),同比上升172.41%。对重复信访件进行分析,督促有权处理责任单位合理的诉求要解决问题到位。目前已化解30件,未化解90件(其中诉求不合理或者没有政策支持的79件,涉法涉诉信访11件)。二是强化跟踪督办,推动领导包案。坚持把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作为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县信联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和“八个一”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挂图式作战、项目化推进,打造“统一交办、归口负责、综合协调、规范办理、逐级审核”工作闭环,做到化解一件、审核一件,上报一件、销号一件,尽最大努力实现“事心双解”,确保能化解不回流。截止目前,对领导包案的13件国家信访局交办重复信访件,19件省信联办交办信访积案,已全部上报化解。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强化交办督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强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督办落实,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情节严重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县主要领导会商研究的重点信访事项未按规定期限受理、办结信访事项或者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对涉及层面较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结合当前正在开展信访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题督办,直至问题整改销号。对今年以来的进京访涉及到的3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水利湖泊局、簰洲湾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4.关于“公务接待‘四件套’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相关凭证资料核查事情经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10月30日组织了财务人员杜希学习了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并认真撰写了学习笔记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审核把关机制,规范公务接待“四件套”报账要求四是11月2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汪力同志对原办公室负责人曾杨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公务接待“四件套”相关规定,掌握公务接待审批流程、报销凭证要求,了解经费使用规范。

5.关于“公务租车无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相关凭证资料核查事情经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规范了我局公务租车审批管理,如巡察反馈会后签报的公务租车,均严格按照公务租车审批流程进行了事前审批三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制度中增加了公务租车相关内容。

6.关于“白条支付法律服务费和授课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相关凭证资料核查事情经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立即通知律师张兴安和主讲人刘绍华补开已领取款项的税务发票。目前,律师张兴安已补开2019年全年工资发票4张,24000元,授课人刘绍华已补开2020年11月授课费发票1张2000元。三是在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增加了税务发票为费用报销必要件的要求。

7.关于“无政府采购手续购买服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相关凭证资料核查事情经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10月30日组织了财务人员杜希学习了《关于印发<嘉鱼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嘉财发〔2022〕13号)文件三是在局财务制度中完善了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要求。

8.关于“费用报销无原始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相关凭证资料核查事情经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在印刷广告费报销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将原始清单附入了凭证材料中三是11月2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汪力同志对原办公室负责人曾杨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财务报销工作中,严谨工作细节,详尽佐证材料,不得再出现费用报销无原始清单的问题。整改后,我局公务接待方面未再发生费用报销无原始清单的问题。

9.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具体情况,由嘉佳财务咨询事务所派驻会计李晓蓉作出书面详细情况说明二是责令会计李晓蓉更正财务系统登记科目。其在2023年10月27#号凭证将2023年9月10号凭证更正的记账2160元调回;在2023年9月10#凭证更正,增加现金2万元,调整累计盈余。

10.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格主题党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了2023年第十期、十一期、十二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六事联动”,做好“+”文章。严格按党支部会议记录要求,做好记录。2023年的局党支部会议都原原本本记录了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发言,没有出现会议时间逻辑顺序混乱的情况。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1月24日,县信访局局长汪力同志对李蒙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李蒙同志引以为戒,要加强学习,多看多学会议记录怎么写,要准备好专用的支部会议笔记本,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11.关于“廉政谈话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2023年度廉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2023年国庆节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以集中座谈方式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参加人员积极发言,局党支部书记汪力同志逐一对参会人员的发言进行点评,并提纪律要求。二是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制定完善县信访局党支部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要求,做好谈话记录。

12.关于“干部任免公示期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相关工作资料核查事情经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2023年10月30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2023年11月2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汪力同志对现人事工作人员李蒙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文件规定,熟练掌握人事任免中的时间节点要求,在具体操作中,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杜绝再出现公示时间未达到5个工作日要求的问题。

13.关于“以机关干部会议代替局党支部会议研究人事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30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咸组通〔2015〕35号)二是规范召开了人事议题局党支部会议。2023年10月19日晚,局党支部成员4人在局会议室研究讨论县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刘衍霞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事宜,邀请了县第三派出纪检组组长方全新同志全程出席会议,符合人事议题支部会议规范。

14.关于“干部人事任免讨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30日,组织人事干部李蒙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咸组通〔2015〕35号)二是严格按干部任免工作程序要求做好每个环节工作,规范记录干部人事任免讨论等重要会议内容三是2023年10月19日晚,规范记录了县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刘衍霞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事宜人事议题局党支部会议。局党支部成员4人在局会议室研究讨论,邀请了县第三派出纪检组组长方全新同志全程出席会议,符合人事议题支部会议规范。

15.关于“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混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党建相关知识,深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区分好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的关系。2023年9月28日,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支部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明确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学好党建业务知识,严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20年至今县信访局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次会议均分开记录,没有再出现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混淆的情况。2023年10月19日,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县信访局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依次发言,其他成员对其提批评意见,做好了会议记录。

16.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谈心谈话,详细做好谈话记录。2023年10月19日,局党支部召开了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前,汪力同志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剖析自身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把矛盾问题解决在会前,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11月24日,县信访局局长汪力同志对李蒙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李蒙同志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填写谈话记录表,规范资料管理,确保谈话记录不缺一人,不漏一项。

17.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准备规范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专本专用。2023年元月,局党支部准备了专用的支部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保管并进行记录。二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规范记录党支部会议内容,原原本本记录会议内容和参会人员的发言意见。

18.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局党支部坚持每月检查一次干部理论学习笔记本和干部工作日志,学习结束后,一般干部交分管领导检查批阅,班子成员交党支部书记检查批阅,确保工作日志上记录的内容与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记录的内容、时间一致。二是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2023年10月19日,县信访局召开支委会,党支部书记汪力对班子成员彭光新、熊叶梅、叶峻岭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落实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记录,确保学习时间、地点、内容一致,做到真学真用。班子成员彭光新、熊叶梅、叶峻岭依次进行了表态发言,承诺要主动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以学风促作风,以学习成效促进工作成效。

1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弄清事情经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将本年度职工体检事项严格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范围,规范形成局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议纪要三是对组织工作人员李蒙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习,持续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新党章、宪法、监察法等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党性,持续从严治党。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两个责任”,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制度,持续整改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记录。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健全县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解中心管理制度,完善智慧信访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审批“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李蒙联系方式:6355848  邮箱295093515@qq.com。

                     中共嘉鱼县信访局支部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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