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嘉鱼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5-22 11:2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5年5月6日至5月30日,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6月25日,巡察组进行了意见反馈,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11个具体表现。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具体表现11个,追责问责11人,清收资金64505.27元,清退资金28500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问题1:项目建设进度慢。

具体表现1-1:2022年至2024年,全县强县工程农业农村类项目共计31个,其中:有11个项目未在发改批复建设周期内完成,有2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完成;截至2025年5月20日,有4个项目仍在建设中。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陆溪镇界石村智能化连栋温室大棚项目、新街镇港东村果蔬小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新街镇湖地野藕基地二期项目、渡普镇烟墩村浔味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渡普镇王家庄村商务驿站配套建设工程、官桥镇廖家村六组沟渠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目前均已竣工验收;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今年7-8月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赴高铁岭镇、新街镇、官桥镇、簰洲湾镇等镇开展业务指导,指导衔接资金项目日常推进、项目资产后续管护、防返贫监测、整改等乡村振兴有关工作;三是强化跟踪监督,加强对2025年项目推进的调度,7月和8月分别统计调度了一次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进展,并填报报表,截止8月29日,全县共有26个2025年衔接资金建设项目:其中3个项目已开工实施、6个项目正在招标、1个项目正在政府采购、3个项目正在财评、10个项目正在立项评审、2个项目正在可研、1个项目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四是8月12日,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就“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对局监督检查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问题2:违规占用农田。

具体表现2-1:高铁岭镇陆水村光伏发电项目,未经批准违规占用高标准农田1.26亩,2025年4月23日被市农业农村局通报;2022年至2024年,强县工程项目违规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72.1亩,其中:林果基地占用19.32亩、林果产业园占用48.38亩、基础设施占用0.15亩、水蛭养殖基地占用4.25亩。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对强县工程项目违规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问题进行整改:高铁岭镇林果产业园占用48.38亩、渡普镇水蛭养殖基地占用4.25亩已调出基本农田数据库,舒桥村19.32亩香柚11月底进行重新移栽,朱砂村基础设施0.15亩于12月底前调出基本农田数据库。“陆水村50KW光伏电站”占用高标准农田1.26亩,已在簰洲湾镇簰洲村补建高标准农田10亩,2025年5月土地管理、农业、村民代表等组成验收小组完成验收;二是2025年6月至8月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对2019年至2024年共1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嘉鱼县6个光伏发电项目(蒲圻湖村发电站、九龙村发电站、陆水村发电站、新庄村发电站、虎山村发电站、印山村发电站)进行套合比对、实地排查,均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三是2025年8月11日,制定了《咸宁市嘉鱼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工后,资产移交至乡镇,县农业农村局持续督促乡镇加强管护,6月至11月期间组织人员对1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情况开展了巡查,解决问题4个,并做好了巡查记录。

问题3: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具体表现3-1:县农业农村局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排查方式单一,未充分利用大数据对比、信访举报等方式全面开展自查排查。截至2025年5月29日,嘉鱼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个数为0、信访举报发现问题个数为0。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截止9月已纳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46个,其中自查自纠发现28个,单位监督检查发现9个,信访举报发现5个,其他单位移送3个,大数据排查发现1个;二是持续抓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对发现问题需要追缴或补发的及时处理,截止目前已追回惠农补贴资金约1.2万元,其中追回新街镇王家月村梁泽前耕地地力补贴10952.87元,追回高铁岭镇陆水村违规发放4名脱贫户的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000元;补发惠农补贴资金2.85万元,均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补发涉及潘家湾镇、渡普镇、高铁岭镇、新街镇、陆溪镇、簰洲湾镇、官桥镇共计13人;三是已制定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收集和报送报送制度》,要求各镇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张清单”,农办秘书股统一收集梳理后同步向市委农办报送

问题4:“农村三资信息化平台”规范化管理督导不到位。

具体表现4-1: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部分到期“三资”合同交易督导不到位,导致其未及时在“平台”挂网,资源资产发包出租合同未及时上传,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交易量不多。2025年4月29日,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通报,嘉鱼县有5个乡镇交易量为零,直至2025年5月15日,嘉鱼县高铁岭镇和鱼岳镇平台交易量仍为零。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至9月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督促全县八镇组织镇干部、各村村干部、“三资”平台系统管理员、财经所等人员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政策及平台系统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做好了详细的学习笔记;二是督促各镇产权交易信息及时录入,渡普镇产权交易首次录入4月27日,簰洲湾镇产权交易首次录入5月6日,高铁镇产权交易首次录入5月16日,鱼岳镇产权交易首次录入5月18日,新街镇产权交易首次录入4月29日。截止2025年9月28日,嘉鱼县产权交易一共242条。分别是陆溪镇42条、高铁岭镇33条、官桥镇28条、鱼岳镇33条、新街镇23条、渡普镇27条、潘家湾镇21条、簰洲湾镇35条。资金管理平台做账进度截至2025年9月28日,全县共计入账6209笔,其中陆溪镇440笔、高铁岭镇1120笔、官桥镇984笔、鱼岳镇807笔,新街镇750笔,渡普镇342笔、潘家湾镇668笔、簰洲湾镇1098笔。三是2025年9月1日,分管领导就农村“三资”信息化平台规范化管理督导不到位的问题对经管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问题5: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

具体表现5-1:县农业农村局对部分项目建成后期衔接管理不到位,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如,官桥镇廖家桥村冷藏库项目,投入衔接资金47.2万元,2017年建成后至今一直未使用;2016年新街镇港东村养鸡基地项目,投入资金49.9万元,2025年2月上轮合同期满后,至2025年5月闲置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新街镇港东村、官桥镇廖家桥村盘活项目资产。截止目前,廖家桥村冷藏库已完成发包程序,2025年8月11日与承包人舒小华签订合同。新街镇港东村养鸡场8月25与承包人范佑栋已签订合同;二是对2021-2024年已完工已验收的经营性衔接项目38个完成摸排清查,形成台账清单,未发现类似闲置项目资产;三是结合专项整治和后评估整改工作,分管领导组织业务股室赴各镇开展乡村振兴防返贫监测、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产后续管护及整改工作等工作指导督促各镇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方案四是8月12日,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就“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闲置和推进缓慢”问题对局监督检查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问题6:超长期且低价发包集体资源。

具体表现6-1:陆溪镇铜山村60.3亩山林承包给社会人员肖立湘,合同约定承包期限30年(2005年3月至2035年3月),年租金共1206.2元,平均每亩年租金仅20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至9月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督促全县八镇组织镇干部、各村村干部、“三资”平台系统管理员、财经所等人员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政策及平台系统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做好了详细的学习笔记二是2025年5月至8月,县农业农村局经管股会同各镇分管干部对全县超长期且低价发包集体资源进行了排查,排查合同共计301份,发现问题2个,分别是鱼岳镇南门湖村鱼池承包合同,该合同承包年限6年,承包价每年每亩88.4元,属于超长期且超低价合同,该合同于2025年8月28日重新签订,承包年限一年,承包价每年每亩132,7元;簰洲湾镇庄屋岭村土地承包合同,该合同于2002年7月10日签订,承包年限30年,承包金每年每亩约13.3元,属于超长期且超低价合同,该合同于2025年7月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年限五年,承包金每年每亩110元。整改完的合同均符合“三资”合同规范,针对陆溪镇铜山村60.3亩山林承包给社会人员肖立湘已于7月25日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三是2025年8月12日,陆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来红安对陆溪镇铜山村副主任尹广新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问题7:无合同发包。

具体表现7-1:潘家湾镇官档村老八组组长刘正文,2019年至2024年将组集体34.3亩鱼池以400元/亩/年价格发包,未签订合同;潘家湾镇官垱村三组原组长程志祥,2012年至2022年将39.2亩组集体土地以400元/亩/年发包,未签订合同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至9月期间,全县八镇组织镇干部、各村村干部、“三资”平台系统管理员、财经所等人员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政策及平台系统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做好了详细的学习笔记二是2025年6月至9月,对全县无合同发包情况进行了摸排,发现问题4个,分别是潘家湾镇官档村老八组集体鱼塘无合同承包、潘家湾镇官垱村三组集体鱼塘无合同承包、渡普镇王家庄村七组集体鱼塘无合同承包、潘家湾镇龙坎湖村农村集体土地无合同承包,已按“三资”管理要求签订了承包合同;三是2025年6月24日,潘家湾镇纪委分别给予刘正文、程志祥两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8:合同不规范。

具体表现8-1:渡普镇渡普口村四组,将集体10亩鱼池承包给组民韩红元,每年租金4000元,合同内容未明确承包时限,无签订日期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至9月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督促全县八镇组织镇干部、各村村干部、“三资”平台系统管理员、财经所等人员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政策及平台系统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做好了详细的学习笔记二是对全县合同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摸排,共摸排合同412份,发现问题合同4个,分别是渡普镇渡普口村四组鱼池承包合同,该合同内容未明确承包时限,无签订日期,已于2025年1月1日按照合同规范重新签订农村集体水面承包合同,明确了承包期限为4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陆溪镇界石村农村集体水面承包合同,该合同内容未明确承包时限,无签订日期,已于2025年1月1日按照合同规范重新签订农村集体水面承包合同,明确了承包期限为5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渡普镇王家庄村农村集体水面承包合同,合同内容未明确承包人住址,已于2025年1月1日按照合同规范重新签订农村集体水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人住址为王家庄村八组;茶庵社区与李桂宝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内容不规范,地址填写错误,已重新签订合同,地址更改为人民大道4-12号。2025年7月21日,渡普镇组织委员汪健同志对渡普口村村干部韩和清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问题9:承包款收缴不到位。

具体表现9-1:新街镇上池湖面积约600亩,从2021年1月起承包给社会人员张赛旗养鱼3年,约定年承包费60万元,截止2025年3月20日,仍有55万元承包费未收缴到位;渡普镇东湖村2024年1月将16.61亩鱼池承包给村民彭小细,合同约定每亩年租金240元,截至2025年5月,其2024年度承包费3986.40元未按期缴纳;簰洲湾镇广福庵村集体资源(土地191.46、鱼塘490.93亩),2021年至2023年承包费共应收23.52万元,截至2025年5月,还有5.89万元未收缴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新街镇7月1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张赛旗追缴承包费。7月28日渡普镇东湖村收缴彭小细鱼池承包款3986.40元。簰洲湾镇广福庵村收回承包款36566元,余22415元未收,欠款人5人已向簰洲湾政府写出欠条,并承诺12月30日还清欠款;二是2025年5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轮对承包款收缴情况的排查,共排查合同430份,发现承包款收缴不到位的问题27个,合计340964元。其中陆溪镇10个,共计54000元;高铁岭镇1个,共计3000元;官桥镇11个,共计221514元;鱼岳镇1个,共计20700元;新街镇1个,共计5000元;潘家湾镇1个,共计7350元;渡普镇2个,共计29400元。现均已收缴到位,全部整改完成;三是2025年7月21日渡普镇组织委员汪健对东湖村村干部田庆飞进行工作提醒谈话。9月1日,新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宬对新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晓林进行了工作提醒谈话。6月24日,簰洲湾镇纪委给予广福庵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明学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10:资源发包到期后清退不及时。

具体表现10-1:西湾湖面积390亩(其中涉及新街镇363亩、渡普镇27亩),主要由新街镇牵头发包,上轮承包给社会人员王惠彪养鱼,合同于2022年12月到期后,从2023年1月至今,在未签订任何承包合同协议的情况下,王某一直占用西湾湖(390亩)经营养殖,期间未缴纳任何承包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轮对资源发包到期后清退不及时问题排查,共摸排合同367份,除新街镇西湾湖外,未发现其他问题。对西湾湖资源发包到期后清退不及时的问题,该镇2025年9月1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西湾湖原承租人王某追缴承包费,目前因法院尚未判决西湾湖承包费问题暂未续租二是9月1日,新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宬对新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晓林进行了工作提醒谈话。

问题11: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具体表现11-1:2024年1月,簰洲湾镇金家洲村湖心岛项目聘请保洁、维护人员,支付劳务费共计6万元,未进行三方询价;2023年4月,新街镇余码头村将围墙修缮工程承包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彭江传,彭江传既为承包方,又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该工程的监督环节,构成“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利益冲突,违反了回避原则。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5月至9月,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指导全县8个乡镇开展了镇、村干部“三资”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了《 嘉鱼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政策及平台系统操作进行了详实的解读,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2025年5月至8月对各镇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进行了一次排查,未发现其他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簰洲湾镇金家洲村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新街镇余码头村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三是2025年7月22日,簰洲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殷西就金家洲村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对责任人张晓晗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2025年8月6日,新街镇余码头村书记就村干部承揽工程问题对责任人张威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二、工作成效

自2025年6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情况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全盘接收,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及巡察整改推进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针对反馈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面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11个具体事项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1.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目前,我们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中,大多数是需要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的,决不能有“时间到、事情了”的思想,要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要“再整改”,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巡察整改中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要抓好执行,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3.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纠清问建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确保整改成效落到实处。


                                     中共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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