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过来不仅是检查信访件办理工作,也是一个学习调研的过程,现在我们一起探讨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日,县纪委成立督办小组,对承办单位转交办信访件进行督办督导,以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时效性与实效性。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明确职责,落实监督责任,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该县纪委制定了信访件督办与通报制度,督办方式以派员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现场指导督办等形式进行,及时了解转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定期跟踪、督促承办信访件的单位按期办结,对督促多次,仍拖延不报的,予以发函通报。
对信访件办理工作,该县要求,一是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限期办结制度,不能按期办结的,要有书面延期办结报告;二是强化督办工作,实行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督促检查,掌握运行轨迹,实时跟踪督促;三是始终把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件作为工作重点,实行特事特办,优先办理,确保上级交办件按期高质量完成;四是按照“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对署名举报人及时进行回复。
2016年以来,县纪委对承办转交办信访件单位共下达督办通报、督办函10件次、电话督办12批次、派员督办4次、现场指导督办6次、汇报督办15次,信访件一次性办结率达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