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准备启动初核,在此期间我们会向您反馈信访件有关办理情况,也希望您能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除了上次信访件上反映的事项外,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近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收到一封由信访室转办的实名举报信访件,在开展初核工作前向实名举报人认真询问道。这是县纪委县落实省纪委监委“三个反馈办法”,不断改进信访举报反馈工作的一个场景。
据悉,为优化实名举报环境,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县纪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承办、谁反馈”原则,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实行“四告知”工作法。即“受理后告知”,通过当场、电话、网络回复等方式及时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核查前告知”,核查组在开展初核工作前及时向信访举报人告知信访问题处理方式,向其了解举报信息的来源和相关证据细节,签订《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协议书》,做好保密和信息沟通工作;“办理中告知”,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时,根据有关规定以适当方式向信访举报人反馈阶段性办理情况,防止和减少因信息不畅造成的重复访越级访;“办结后告知”,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在规定时限内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讲清事实和政策法规依据。
此外,为提高实名信访举报工作效率,县纪委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核查、严格保密”原则。优先受理,即通过领导公开接访和干部下访对受理的实名信访举报件进行优先录入、及时分流;优先核查,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反映强烈的实名信访举报件实行提级查办、跟踪督办、快查快结;严格保密,即完善保密制度,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实行专人负责录入、专人呈送审批,减少流转环节,切实保障实名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实名信访举报件14件,现场反馈25人次,实名信访举报件反馈率100%。“感谢县纪委同志的耐心反馈和认真核查,我的顾虑和担忧没有了,问题也查清了,找他们反映问题我信得过。”一位信访人在反馈时当场签下了“满意”二字。
“信访举报工作是反腐民意‘晴雨表’和党群工作的‘连心桥’,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办好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坚持有信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实名信访举报件查处和反馈力度,促进信访问题及时解决、矛盾及时化解,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