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权,并非天生,它是制度性产物,通过人为地制造和维系,成为中国几年前以来“不平等”的体现。它伴随中国走过历朝历代,甚至是到了今日,它成了中国人生活的痼疾,成了笼罩在国家改革之上的雾瘴。
一、三类特权现象的十种表现形式
(一)权力特殊类
1、医疗待遇特殊化。医疗资源异化流动,即使在国家公务人员中,也存在着巨大的等级差别。据有关部门统计,干部公费医疗保健开支中,整容、美容、保健仪容占了很大部分,有的地方甚至超过65%以上。特权式的公费医疗,使不需要的药也要开,没病也要“治”等现象司空见惯,造成医疗资源与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同时,特权性的医疗保障也难以避免地惠及干部家属,形成“一人享有,全家共用”的怪现象。
2、交通通行特权化。有些领导干部下去视察、调研时,接待方擅自提高警戒级别,动辄使用警车开道,封锁交通;此外,某些特权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车在没有执行紧急公务条件下,无视交通法规,随意违规行驶。这些做法不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而且损害了公众利益,违背了社会公平。
3、“官二代”特权化。有的地方对官员子女、家属给予许多特殊照顾,甚至出现不少“官二代”吃空饷、火箭提拔的现象。如2010年,襄阳市襄州区财政局副局长罗世某滥用职权,将自己仍在高校读书的儿子安排进入区财政局非税局,并且领取工资,“吃空饷”的行为有工资花名册为证;今年5月25日,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新任副区长朱某被指“参加工作仅10个月就被违规提拔正科,4年就被破格提拔为副区长”,最后当地组织部门确认提拔违规,4天后被免职。
(二)职务消费类
1、公务用车超标私用化。一是车辆配置超编超标。据国家财政部统计,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二是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要6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公车消费已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三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中车辆公用、领导及家属私用、司机使用各占三分之一。四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
2、公务接待超标扩大化。在不少地方、部门,公务接待明显超出了“合理”范畴,成为领导干部特权现象甚至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消费数额巨大,超标严重。在公务接待方面不执行标准,超标准接待,进豪华酒店,喝高档酒,吃天价宴席,到豪华娱乐场所进行奢华消费的现象已屡见不鲜。二是消费随意性大。只要能与公务接待沾上边的,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会议餐、工作餐更是“家常便饭”,“应”吃尽吃。三是化公为私、损公肥私。有些领导直接把客人带到亲戚朋友或自己参股开办的饭店消费,随意加码签单报账;有些领导则是把本属于个人接待的私客转为公务接待。
3、公务娱乐普遍多样化。目前,公款娱乐出现了普遍化、多样化和高档化的趋势。有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非名山大川旅游点不去;有的开会出差非高档宾馆不住。周游完国内名山大川,就想方设法到国外旅游逍遥。就出现了专为应付国内因公出国(境)考察管理规定而生的伪造邀请函、会议通知等进行出国(境)旅游的现象。挂羊头卖狗肉,现在甚至出现为了报账方便,让旅行社做两份行程单,一份完全按照“考察”的形式走,但实际上,却会按照另外一份内容为游山玩水,欣赏异国风光“旅游”的行程单进行旅游观光。
(三)公权私有类
1、“关系”办事普遍化。现在一些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总喜欢托人情、找关系,不这样做,就觉得不踏实。例如,到各个单位去办事,赶紧找熟人疏通关系,至于上学、就业、看病等等,就更离不开“关系”了,“关系网”已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之势。
2、公共利益侵占化。我国公共权力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的。正是这种体制的情况下,在现实中逐步就形成了权力“抱团”、利益“拉帮”和干部“结网”的现象。当前权力歪曲互补突出表现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房屋买卖、争资招商、人才招聘、教育卫生等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实等众多民生领域。比如从1984年至今,深圳海关兴建了10余个福利房项目,分布于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宝安等5个行政区。深圳海关位于华强北商圈的福利房项目海馨苑入住尚未满5年,有些海关职工已迫不及待地以每套400万元以上的价格进行出售,有的户型估价已接近千万。
3、公务送礼行贿化。目前,有些领导干部把本来表达友谊和尊重的正常的公务送礼庸俗化了,使之成为谋取部门、单位利益或个人私利的一种手段,或是成为炫耀身份、地位、财富或权力的象征。用公款送物送礼,理由越来越堂皇,形式越来越多样,礼物越来越贵重,目的越来越明确。“公款送礼”已发展成为职务消费中腐败现象的典型表现。
4、权利“潜规”泛滥化。“潜规则”是权力的滋生物,“潜规则”因权力应运而生。明朝官场卖官鬻爵,贿赂公行,而这些又都是出于当时官场内部不成文的规矩。因此,虽然朱元璋严惩贪官,大开杀戒,却收效甚微,以至他不得不感叹:“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当前,“潜规则”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十分顽固。特别是党内潜规则潜伏在党内决策执行中、党内选人用人中,集中表现为处理同志关系中的“不认组织认个人”、“只唯上不唯下”、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人用人的“少数人独掌用人权”、干部选任过程中的“平衡关系”、“带病提拔”、“家长制、一言堂”等等。
二、特权思想产生、泛滥的原因
1、封建思想是其产生的根源。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特别是“少、边、穷”地区,由于生产力比较低下、文化教育比较落后,封建思想的残余,如家族观念、宗法制度、等级尊卑思想等,仍在时不时左右人们的思想,助长了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2、体制不全是其滋生的条件。有的问题存在已久,但相应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有的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措施,可操作性较弱。如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但如何公布、公布哪些具体事项等,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3、监督失位是其蔓延的诱因。特权思想总是尽力回避各种监督,加之监督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放任了特权现象的存在。
4、惩处不严是其存在的症结。特权游离于法度之外,有的暂时缺乏具体的定性量纪标准;有的即使有规定,但惩处力度不够,让搞特权的人“得远大于失”,导致其心存侥幸、肆意妄为。
三、干部特权现象的治理对策
特权现象不是个体现象,各级领导干部是行使各种特权的主力军,为此,治理特权现象必须从领导干部入手,坚持廉政教育为先导、健全制度为重点、强化监督为保证、加大惩处为手段,通过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制和逐步清除特权现象。
(一)常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在教育上潜移默化
我们可以以“达摩克利斯之剑”代表的时刻存在的危险,开展警示教育,敲响心中的警钟。
1、要强化宗旨观念。特权,直接源于“官本位”思维。要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等活动,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根源上遏制特权思想。消除“特权思想”。要想真正彻底清理特权,先从思想上根除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及相关执法机关的“特权思想”。
2、要强化廉洁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典型示范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3、要树立正确权力观。明确权力归属,从源头上预防领导干部职务利益“特权化”。 树立人人平等的权利意识和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在我国,人民就是公共权力的归属主体,所有权力的运作者都是“人民的公仆”。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执政为民”,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更不允许以权谋私。作为权力归属主体的人民,也应视权力行使主体的实际表现,依法定程序或继续授权让其行使,或收回委托行使权。
(二)关紧“潘多拉之盒”,在制度上循规蹈矩
在神话故事中,潘多拉之盒承载人世间的所有邪恶,而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关紧装满各种特权的“潘多拉之盒”。
1、规范职务消费
规范职务消费的目的是既要保证领导干部公务需求的必要适度供给,又要控制奢侈浪费,坚决消除腐败。一是分类制定规范,适当适度货币化。同时,防止泛货币化,防止货币化所造成的职务资本化倾向,防止职务成为“求租”、“寻租”的对象。二是强化制度约束,统一预算。规范职务消费需要强硬的制度约束。逐步建立一套机制完善、运作规范、措施得力的管理制度体系,统一预算约束,将所有的职务消费都要用预算内资金支出,纳入预算框架之内。
2、规范权力运用
一是要完善制度,依法公开用权。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反对特权的基本制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从政行为,完善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另外,还要增加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以确保其能够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要加强体制改革。要想破除“特权”,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体制问题。当前,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制度,新建一批能够遏制“特权”发生的制度机制,破除一批产生“特权”的机制,同时,要切实按照制度办事,真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加强阳光晒权。通过民主程序严格审核财政经费,保证不被用于满足特权需要;掌权者包括福利待遇在内的收入放在阳光下,使之公开、透明,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制度不允许和公众不同意的权力,决不能私自获取。
(三)完善“鹰眼”制约,在监督上群策群力
大自然中鹰的眼睛视觉范围大,能兼顾前方和侧面,能监管的范围很到,是最敏锐的。现在,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我们应完善全过程、多方位的跟踪性监督,以避免在权力运作的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
1、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察,严格履行程序,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消除消费混乱现象;审计部门要强化职能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纠正,并向全社会报告审计结果。
2、加强人大、党委、监察等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在行使预决算审议批准权、质询、罢免权等多项权力的作用,充分运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等形式,切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这些“特权”广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制约,让“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真正“铁”起来,让特权无处遁形。
3、拓展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及群众力量。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鼓励和支持各种媒体对职务消费中的问题进行舆论监督。要建立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使人民群众对职务消费的监督能真正落到实处。一旦这些“特权”和“责任”密切相连,并真正广受社会监督,这些“特权”就是“阳光”的、“透明”的,相关人就不会产生“特权思想”。
(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惩处上重拳出击
对特权现象必须毫不手软,重拳打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根本上予以遏制。
1、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在“长期”与“经常”上做文章。
2、对职务消费中出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做出解释说明,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党委及其纪检部门要依据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监督。政府监察机关对职务消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
3、加大惩处力度。对搞特权者进行严厉追究,严肃查处搞特权的典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的,严肃惩处、以儆效尤。严厉打击以权谋私者,特别要加大对搞特权或权力腐败者的惩处力度,使之所付出的“成本”大大超过非法或违纪所得,以警示他人避免重蹈覆辙。
总之,特权思想危害极大,只有通过教育、健全制度、监督、惩处等多位一体的方式,才能逐步消除“特权者”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以此纯洁我党的干部队伍,维护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嘉鱼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