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

来源: 时间:2016-08-04 08:34

所谓政商关系,涵盖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权力与资本、官员与商人等多个方面的关系,渗透在中国政治发展进程的始终。

政商关系从来就是一对儿扯不清的矛盾,相互疏远既不现实,也做不到;而走得太近,既不可靠,也行不通。一方面政商关系的演化,促进了改革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政商关系发展偏离轨道之后,则反过来阻碍改革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如何构建一种正常的政商关系,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健康蓬勃发展,也关乎国家能不能建立起清正廉洁有序的政治生态。

随着十八大后我国反腐败力度的加大,政商关系中的不健康因素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与消除,“不敢腐”渐成气候,官商勾结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政商“圈子意识”更为谨慎,利益交换更为隐蔽;二是政商关系变成了“背对背”,以前是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在是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三是部分民营企业怕受到反腐牵连,对国内营商环境产生失望情绪,缺少安全感,向国外转移资产,这些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因此,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势在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两个字。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本质上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行为上做到守底线、分公私、讲责任,在结果上实现交往有道、于公有利、发展有益。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亲”上加“清”。“亲”、“清”两个字,强调在“清”的生态中亲密有度,在“亲”的氛围中清清楚楚。“亲”则两利,“清”则相安。“永不行贿”的商人,日子更美好;“永不受贿”的官员,人生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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