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志:防止“灯下黑” 锻造“打铁人”

来源: 时间:2017-01-17 11:19

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展示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的决心和成果,令人震撼、发人深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打铁”之人,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铁打”之身。

权力不可任性,必须把忠诚作为第一品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善用权力,权力就能成为造福人民的“老黄牛”;滥用权力,权力就可能成为坑害人民的“脱缰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牢记“权为公器,不可滥用”,保持清醒明白,对党忠诚,严格做到“三知”。一是知轻重。要时刻掂量组织和个人的轻重,决不能欺骗组织、失去信任;时刻掂量公权和私利的轻重,决不能以案谋私、身败名裂;时刻掂量纪律和人情的轻重,决不能心存侥幸、因小失大。二是知廉耻。民无廉耻,不可治也。普通人如此,纪检监察干部更甚之。失去了廉耻之心,就没有党性原则;失去了廉耻之心,就没有敬畏意识;失去了廉耻之心,就没有责任担当。三是知敬畏。心存敬畏,是道德初心,更是从政良心。要敬畏廉洁底线,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敬畏纪律红线,知规懂纪,遵规守纪,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要敬畏法律高压线,树立法治思维,把权利晒到监督的阳光下,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

监督不可放松,必须把干净作为第一操守。“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始终把讲规矩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基准线,自觉按原则、规矩办事。一是遵守工作程序。要在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实体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取证、谈话、采取“两规”措施、处理涉案款物、协调司法机关采取措施等,都要按照程序走、按规定办。严格保密纪律,在来信来访、案件管理、案件审理、执纪办案、综合协调和后勤服务等各个方面,都要时刻紧绷保密这根弦,决不能跑风漏气。二是健全内控机制。抓好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划定执纪守纪的“底线”和“红线”,围绕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定性量纪等权力运行,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制定紧贴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明确纪律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纪可依,使制度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制度落实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使纪律有权威、受尊崇。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不做。

责任不可懈怠,必须把担当作为第一要求。“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度。”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面对腐败现象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挺身而出,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豁得出来、危急关头顶得上去。一要心中有责。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监督问责中,很容易得罪人,容易遭到别人打击报复,甚至有生命安全威胁;但既然走上这个岗位,从事这项工作,就要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肩负的责任。二要爱岗敬业。纪检监察干部要热爱自己的岗位,以岗位为荣,视岗位为家,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在其位履其政,在其位尽其责,在其位成其效,以高度的责任心,强有力的执行力,优质的工作成效,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三要胸怀大局。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组织、感情与原则、公务与私事、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审时度势,权衡利弊,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作者系嘉鱼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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