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6月20日,在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三湖大讲堂,80余名纪检监察和检察干部齐聚一堂共同享受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带来的法律知识“盛宴”。
据悉,此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是“湖北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嘉鱼专场活动之一,也是一次由全县纪检监察和检察干部共同参与的法律知识大学习大培训活动,旨在通过相互学习和深入探讨,着力提高纪法干部的专业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推动构建高效顺畅的纪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
学习会上,授课教师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为题,从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原因与经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在逮捕、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表现和速裁程序的构建、适用条件、特别规定、转换等方面作了深刻的阐述和讲解,立意高远、思想深邃,理论联系实际,内容深入浅出,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借鉴。
“今天的学习培训非常解渴,授课老师以实际经历讲述了审查调查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让我茅塞顿开,我深感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不足,同时进一步认识到做好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听完课,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邹显红表示,将不断学思践悟,提高理论素养,争做一名知纪懂法、守法用法、崇廉尚法新时代纪检队伍“排头兵”。
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新本领,今年以来,县纪委注重在练内功、增本领、强履职上下功夫,通过统筹安排调训、自办培训、视频培训、专题培训,依托“香城铁军讲习所”、“南嘉铁军大讲堂”、“三湖大讲堂”等培训平台,开展条例、监察法、宪法、刑法等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活动18批次,覆盖人数800余人。同时,通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零距离”学法用法,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法纪观念、法律程序思维和执纪执法水平。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决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精准充电蓄能、注重固本强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能力、作风过硬和“内外兼修”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