簰洲湾镇:集中学习《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

来源:县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09-02 17:58

“嘉鱼县鱼岳镇西街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邹德学在办理社区居民李某某家庭城市低保申报手续过程中,不认真履职……2018年11月,邹德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2上午簰洲湾镇利用第九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以下简称《案例选编》)。

据悉,《案例选编》由咸宁市纪委监委组织汇编,精选近年来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扶贫、扫黑除恶、工程建设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31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情的回顾、分析、点评,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旨在警醒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9月1日下午收到学习通知,该镇纪委立即对全镇16个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

《案例选编》讲的都是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有一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在其中,当事人我们也都认识,真是让人痛心,更让人警醒。该镇党委副书记尹文靖参加完集中学习后表示,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的表率

“警示案例中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查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该镇民政办主任谭小俐结合工作实际谈道,通过大数据核查比对,目前我镇对大部分不满足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剔除,与此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对家庭确实困难的群众进行低保申报,确保国家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有需要的人身上,切实提高群众的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学习《案例选编》是该镇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一项“规定动作”,下一步,该镇将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组织纪法宣讲辅导以及自创廉政节目等方式大力开展廉政宣教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文化氛围。(吴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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