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用好“活教材”,以案为鉴“敲警钟”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20-09-04 16:21

“鱼岳镇西街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邹德学,不认真履职,仅听申请人一面之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导致李某某家庭长期违规领取低保金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邹德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月2日,在嘉鱼县簰洲湾镇开展的第九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该镇纪委副书记吴奇正在领学《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这是该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以案为鉴“敲警钟”的一个场景。

据悉,《案例选编》由咸宁市纪委监委组织汇编,精选近年来全市农村党员干部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扶贫、扫黑除恶、工程建设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31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情“精彩回放”和深刻点评,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为党员干部系好廉洁“风纪扣”,强化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案例中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杨某我认识,看到昔日的同事因利欲熏心、贪图享乐,甘于‘被围猎’,最终走上不归路,让人感到非常痛心,我将以此为镜鉴,时刻警醒告诫自己,不踩‘红线’、不越‘底线’,摒弃侥幸心理,廉洁秉公用权,做遵纪守法、为民服务的表率。”簰洲村村干部皮道霞感慨道。

“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让人深恶痛绝,决不能让国家惠民政策在基层打折扣、搞变通,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落实精准扶贫、强农惠民政策中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从严查处问责,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用到贫困户身上,提高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新街镇纪委书记汤威谈学习体会时说道。

为做好《警示案例》学用工作,提升警示教育效果,该县第一时间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各镇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专题廉政党课、村湾夜话等活动载体,开展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排查廉政风险,做好以案促改。将镇党委班子成员、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生产队)“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学习范围,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推动“以案五说”进乡村、进基层。

截至目前,该县针对《警示案例》已开展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20余场次,受众800余人。

下一步,该县将以“宣教月”和“十进十建”活动为契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剖析典型案件、开设“警示教育体验课”、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扎实开展“以案五说”,深化以案促改、同病共治,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梅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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