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持续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3-05-06 08:39

“高铁岭镇临江村孙某某在返贫摸排中,仅通过脱贫户口述摸排收入情况,未走访其亲属及同村人员了解其真实收入,导致录入的脱贫户人均收入为虚假数据依据相关党纪条例,给予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嘉鱼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省纪委监委部署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嘉鱼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殡葬服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以小切口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

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提示》,要求各牵头部门围绕治理重点,进一步细化相应领域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按照“一专项、一方案、一专班、一清单”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领域的治理工作;构建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协调抓总,各牵头单位和相关派出纪检监察组配合的“1+X”大督查格局,配套建立月督查、月报送、月商会办三项机制,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

“经自查发现潘湾中学、实验小学北街校区3名教师存在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行为,已责令相关教师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通报批评……”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该县将专项整治贯穿于日常监督始终,督促各牵头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按照边查边改边纠边建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统一销号管理。同时,不定期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学校、医院、项目现场等一线,对专项整治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覆盖式督导检查,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整治成效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纪委监委坚持真开门、开大门向社会及时公布专项整治内容牵头单位、工作成果及举报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村(社区)纪检监察信息员、特约监察员的作用,深入村湾小区通过问卷调查、星空夜话、个别走访,面对面倾听群众评价,真正把专项整治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

今年来,该县已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监督检查13次,综合会商2次,发现问题9个(戴莹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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