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督查

来源:嘉鱼县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3-06-26 08:51

“镇里是否成立了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C、D级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是否‘一户一档’制定整治台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近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与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城乡房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专项督察组,对全县自建房(含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情况进行督查。

督察组采取现场抽样和台账检查的方式,对各镇是否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房屋常态化巡查发现及处置机制、是否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C级是否采取工程措施实施整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并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督促各镇对C级危房尽快采取工程措施,对D级危房尽快制定分类整治及拆除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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