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2月27日,向我单位反馈了问题清单,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1.精心谋划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对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小湖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学习讨论、研究,同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问题深入剖析查摆,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切实增强班子成员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了小湖社区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吴莉为组长、党总支委员刘水秀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耐心询问、重点环节组织协调,形成班子带头,业务骨干跟进,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整改氛围,严格按照巡察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工作。
3.缜密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在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中共鱼岳镇小湖社区党总支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谈心谈话流于形式,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总支书记与10名党员谈心谈话时,未开展互谈,仅有被谈话人个人自述内容。二是党员民主评议不规范,2021年7月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共32名党员,仅有15人参加测评。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9日,小湖社区党总支委员刘水秀对“民主评议不规范”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1月5日、1月19日,先后研究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和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各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查找自身不足并提交了个人对照查检材料;1月20日至26日,组织开展谈心谈话44人次,并详实做好了谈话记录;1月29日,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按照程序逐一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57名党员均提交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清单,会后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并撰写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资料整理成册;三是对参加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的30名党员,现场进行了民主测评,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让27名流出在外、年老体弱、有事不能参会的党员进行了测评。
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述学述做不到位。2021年第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社区纪检书记未按要求结合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述学述做。二是学习教育活动未全覆盖。郑某、朱某等四名党员,2023年1至9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社区未将其列为学习对象,签到表上无其姓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8日,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和《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二是将郑某、朱某、姚某、皮某四名党员列为了学习对象,在2024年第一期、第二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通过电话、微信通知了姚某、朱某、皮某三名党员参加活动,为年老体弱党员郑某送学上门;同时更新了党员名册及主题党日活动签到表,截止目前,小湖社区党总支共有党员57名,在家党员47名(其中老年体弱党员3名),流出在外党员10名;三是2024年1月29日、2月29日,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前召开了支部扩大会议商讨制定了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同时通过微信、电话做了活动通知;活动中认真开展述学述做环节,第一期由孙芳梅再次结合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了述学述做,第二期由赵忠园结合工作实际作思想汇报;活动后做好了“+”文章,持续开展党员下沉小区活动,第一期开展了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活动,第二期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防诈骗科普活动,并整理了活动资料汇编成册;四是2024年1月29日,小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吴莉对党建专干刘水秀就关于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未全覆盖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至2022年期间,无支部会议记录本。
整改情况:一是小湖社区党总支已按要求准备了2024年度支委会记录本;二是规范记录2024年度支部会议内容。截止4月小湖社区党总支共召开了2次支委员会,其中1月29日,召开了支部成员会议;2月18日,召开了支部成员会议,提议雨雪冰冻天气聘请劳务人员做好应急工作,均详实做好了记录。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的问题。一是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21年至2022年,社区未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宣教月”活动方案照搬照抄,2021年和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照搬照抄鱼岳镇方案,内容未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除标题外,方案通篇未见“社区”二字。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2022年3月,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熊楚雄受到诫勉处理,2022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区未就此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9日,组织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讲话精神;二是2023年12月5日,在制定2024年度社区工作目标计划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2024年度社区工作目标计划中的第二条;三是2024年2月21日,认真梳理了2023年度社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情况,发现社区没有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学员开展纪法知识专题测试的问题,并于2月2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再次学习纪法知识并开展了纪法知识专题测试;四是2024年1月29日,结合2024年度第一期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同时会上再次通报熊楚雄受处分案例并予以公示;五是2024年2月1日,小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吴莉对纪检委员刘水秀就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5.关于“‘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2月2号凭证,支付办公家具15240元、2022年12月5号凭证,支付广告宣传制作费55992元、2023年3月3号凭证,支付万鑫国际等小区安装晾衣架29700元,以上均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对上述“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问题作了详细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2月6日,组织集中学习了《嘉鱼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其中重点学习了“四议两公开”和唱票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了“四议两公开”制度。2024年1月2日,小湖社区组织召开会议,提议文明创建聘请劳务人员和临时聘请2名网格员,1月3日召开了“两委”会议,商议文明创建聘请劳务人员和聘请2名网格员事项,1月29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审议文明创建聘请劳务人员和聘请2名网格员事项,1月29日召开了居民代表会,对文明创建聘请劳务人员和聘请2名网格员事项进行表决,决议结果在社区公开栏进行了公示。2月18日小湖社区组织召开了会议,提议雨雪冰冻天气聘请劳务人员做好应急工作,2月18日召开了“两委”会议,商议雪冰冻天气聘请劳务人员做好应急工作事项,2月29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审议雨雪冰冻天气聘请劳务人员做好应急工作事项,2月29日召开了居民代表会,对雪冰冻天气聘请劳务人员做好应急工作事项进行表决,决议结果在社区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四是2024年1月24日,小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吴莉对社区报账员郭玲莉就关于“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进行了提醒谈话。
6.关于“工程项目日期混乱”的问题。2021年2月10号凭证,支付广告宣传制作费等18962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2月5日,工程验收日期2021年1月5日。2022年1月12号凭证,支付减灾项目申报宣传广告费5475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9月15日,工程报价日期2021年9月28至29日,验收日期2021年9月27日。2023年7月3号凭证,支付农商花园外围、环城北路外围挡板制作费42480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4月15日,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4月14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对上述“工程项目日期混乱”问题作了详细情况说明;二是2月7日,组织了“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了《嘉鱼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中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项目实施的程序等内容;三是自2024年元月至3月共报账支出工程项目类2笔,分别为1月31日支付广告制作费6618元、3月18日支付铲车、夹车租赁费7040元,均严格按照报账流程执行,报账手续均规范齐全。
7.关于“询价手续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3月2号凭证,支付九栋围栏建设费40836元、2022年6月5号凭证,支付灭火器13000元、2023年3月1号凭证,支付创文广告宣传费53473元,以上均无询价结论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询价手续不规范”问题作了详细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2月6日,组织集中学习了《嘉鱼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执行了“三方询价制度”。按照县创文办工作要求,需要更新小区宣传栏、修复损坏围挡等广告制作事项。1月25日,社区向嘉鱼县鱼岳镇攀登电脑工作室、嘉鱼县利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鱼县顺达电脑图文快印室三家广告制作公司进行了询价;1月26日,社区“两委”根据三家公司提供的询价单商讨后出具询价结论报告,确定嘉鱼县鱼岳镇攀登电脑工作室为施工方;四是2024年1月24日,小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吴莉对社区报账员郭玲莉就关于询价手续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8.关于“附件不规范”的问题。社区2023年3月和7月份财务支出唱票会议,代表签字后一次为前一次的复印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对上述“财务附件不规范”问题作了详细情况说明;二是经报账员郭玲莉查找社区留档的报账资料,找到了2023年7月份账务支出唱票会议代表签字原件,并将相关报账资料进行了替换完善;三是2024年2月6日,组织集中学习了《嘉鱼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四是2024年1月29日、2月29日小湖社区先后召开了居民代表会议,对1月份、2月份财务支出进行唱票,参会人员均签字确认,并在社区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公开唱票情况表由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水秀、党总支书记吴莉、联社区党委汪黎文审核签字确认。
9.关于“违规发放工作补贴”的问题。2021年4月6号凭证、2022年2月4号凭证、2022年6月5号凭证、2023年1月9号凭证,支付社区所辖小区兼职支部书记工作补贴合计32400元,违反了咸组通【2018】62号文件中“在职人员在网格(小区)党组织兼任职务的,不发放工作补贴”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8日,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咸组通【2018】62号文件,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清退了张某、孙某、雷某等6人在职期间担任小区党支部书记时领取的支部书记工作补贴共计27600元,对于胡某不配合退还工作补贴4800元的问题已移交鱼岳镇纪委处理;三是2024年2月18日,小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吴莉对党建专干刘水秀就关于违规发放工作补贴的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继续严格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动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稳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不懈,抓常抓实。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总支党员干部和班子成员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成效。
3.巩固提高整改成果。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对制定完善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社区上下改良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推动小湖社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刘水秀 联系方式:15997946195 邮箱173320862@qq.com。
中共嘉鱼县鱼岳镇小湖社区总支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