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18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四个聚焦”方面的巡察。2023年12月27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逐条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县委要求和巡察组反馈意见。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县公安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同时,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做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公安机关的巡察决定坚决拥护,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动整改落实。成立了第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带头扛起主体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20个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拿出巡察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及时限要求,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深入研究,逐个步骤推进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主责主业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5日制定了《嘉鱼县公安局打击扒窃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托一体化机制,由刑侦大队牵头,抽调精干警力,每日按照值班安排组建三个临时反扒小组,对城区繁华地段、6条公交线路、大型商场、农贸批发市场、医院、金融网点等开展反扒工作,截止到2月底,扒窃案零发案。2024年2月10日制定了《嘉鱼县公安机关“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全局共梳理风险隐患273条,做到及时将风险隐患化解清零;2024年1月26日至3月12日我局组织国保、治安、经侦、信访等单位对全县重点人员及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了全面摸排;二是2024年1月20日制定了《嘉鱼县涉黑涉恶重点线索(案件)“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方案》,对2018年以来自收的涉黑涉恶线索及县扫黑办交办线索、2018年以来全国、省、市扫黑办交办线索开展复核工作,无漏罪漏犯等问题,无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等问题,未发现新的犯罪证据和腐败问题线索;三是刑侦大队长、官桥派出所所长、潘湾派出所所长作出了深刻书面检讨;分管刑侦大队的局领导对刑侦大队大队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完善了《嘉鱼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制定了《嘉鱼县公安机关专项行动督察问责机制(试行)》;健全了《嘉鱼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
2、关于“保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3日,组织13个部门24名民辅警集中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对全局的办公电脑进行了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形成了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报告;对数字证书进行全面清理,做好台账登记造册《公安民警数字证书持有情况汇总表》,并将今年5名退休离职民警数字证书及时回收注销;2024年3月6日,组织625名民辅警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三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局领导对指挥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对官桥中队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了《嘉鱼县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3、关于“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宣防力度,控制发案率。拓宽宣传渠道,在社区服务中心、超市、商铺、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利用LED电子屏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开展了校园宣讲会和老年人防诈骗讲座,进一步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3月,全县公安机关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开展安全防范宣讲5场次。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开展常态化执勤巡逻,加大集市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车巡+徒步”的巡防力度,提高见警率,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二是2024年3月5日,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推进了现行案件的侦破;三是2024年2月2日嘉鱼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督察、法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专班。制定了《嘉鱼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是县局督察专班针对行政拘留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相关单位已开展了两次专项督察,各办案单位也在积极工作,运用多种手段方法对未执行人员进行收执工作。对拘留未执行工作进行整改,力争尽快将未执行人员行动收执,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或追责。
4、关于“案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7日,组织15个单位共15人召开了《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常用法条专题学习培训会,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办案民警、鱼岳派出所、交警大队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深刻检讨;三是建立了《嘉鱼县公安局案件档案管理制度》。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每月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按时向县意联办报送风险研判报告和风险排查表。1月31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集中研讨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4年2月19日网安大队组织网安大队民辅警12人开展了网络舆情处置培训活动,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三是嘉鱼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制定了《嘉鱼县公安局网络舆情处置方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4日下发了财务专题培训通知,2月5日组织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报账人员(28人)学习了《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相关规定讲解》中的公务接待费管理等内容,并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严格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024年1月以来,我局遵守一事一结原则,由接待对象单位出具公务接待函,填写《嘉鱼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活动安排做好相关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在标准内执行,并附上接待明细清单进行结算;三是国保大队、指挥中心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讨。
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设备巡查力度,每天安排专人巡查检查设备运转情况,记录好《110接警中心每日设备巡查》台账;看守所于2024年1月25日、2月8日、2月26日、3月6日分别组织民辅警及武警战士对监区开展了安全大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了在押人员衣物传递程序,并详实做好了检查记录;二是2024年2月19日看守所组织24名民辅警学习了《看守所工作条例》、《看守所执法细则》、《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考核办法(试行)》及物品规范转递程序,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交警大队组织大队指挥室5名民辅警学习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三是指挥中心、交警大队、官桥派出所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讨;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看守所所长对驻所医生、管教民警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指挥中心负责人对文件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制作了《官桥镇综合窗口(无差别)事项清单》、《自助一体机服务事项清单》、《医疗保障一体机办件指南》、《嘉鱼县第二批下沉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等群众办理非公安类业务工作指南展板,摆放在官桥镇政务中心。
8、关于“学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挥中心、治安大队、森警大队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分管局领导对指挥中心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指挥中心副主任对指挥中心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治安大队大队长对治安大队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局领导对簰洲湾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局领导对森警大队大队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9、关于“涉案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6日,鱼岳所组织民辅警28人召开了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会议,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方面规定等相关内容,并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相关责任人对“涉案特殊群体保护权益保护不到位”问题做出了书面检讨;三是鱼岳水陆派出所建立了《公安机关、专业手语人员、精防医生以及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联动机制》。
10、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5日组织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报账人员(28人)学习了《嘉鱼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嘉鱼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并做好了学习笔记;2024年2月8日潘家湾派出所组织民辅警14人学习了《嘉鱼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2024年2月18日网安大队组织网安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财经制度,并均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购置设备及办公用品11笔纳入了固定资产核算;三是潘家湾派出所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局领导对警务保障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警务保障室主任对警务保障室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看守所所长对看守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挥中心主任对指挥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陆溪派出所所长对陆溪派出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鱼岳派出所所长对鱼岳派出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制定了《嘉鱼县公安局财政国库资金支付管理规定》。
11、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合同签订存在逻辑错误”问题作出了详实的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落实《嘉鱼县公安局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制度》。根据《嘉鱼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嘉财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在对应品目供应商内进行直购、议价或者竞价采购。每次采购前,先由采购单位写请示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填写《嘉鱼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申报表》,再经分管局领导和分管财务局领导同意审批,然后登陆“嘉鱼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搜索所需对应商品,对比多家商户价格,寻找其中价格最低一家为成交供应商,与商家进行议价。双方同意协定价格后,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协议定点结果公告”。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生成网上商城采购合同进行签订,待供应实际货物与采购合同相符,签订网上商城验收单;三是2024年2月5日组织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报账人员(28人)学习了《嘉鱼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并认真做好了笔记;四是交警大队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深刻书面检讨;局领导对警务保障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2、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18日起全局19个支部分别组织各支部全体人员学习了《十条警规》,并作交流展开讨论发言;二是1月16日早8时30分,督察大队对全局机关全体民辅警进行了集中酒精检测,并未发现有饮酒情况;2月20日晚21时30分,局领导带领督察大队对各派出所晚间值班备勤和主职、民辅警在岗在位,值班人员是否饮酒开展了现场督察,各派出所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督察大队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全局通报;三是渡普派出所、交警鱼岳中队等15个单位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讨。
13、关于“党委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次局党委会,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嘉鱼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二是专门配备局党委会议记录本和人事专用记录本;三是完善了《嘉鱼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将原第六条第一款“1万元及以上大额单项资金支出”更改为“3万元及以上大额单项资金支出”;四是局领导对政治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5日组织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报账人员(28人)学习了《嘉鱼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2024年1月至3月召开5次局党委会,研究了“三重一大”大额资金支出44笔,均进行了讨论。1月3日,研究了“三重一大”大额资金支出22笔。1月31日研究了“三重一大”大额资金支出22笔;三是局领导对警务保障室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禁毒大队大队长、鱼岳派出所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15、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日组织全局党务工作人员(共19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簰洲湾派出所、方庄派出所、鱼岳派出所规范开展了2024年1至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局领导对方庄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局领导对簰洲湾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局领导对鱼岳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6、关于“辅警人员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辅警人员不稳定”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2月20日,经局党委研究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关于请求提高公安辅警工资待遇和优化招录工作的请示报告”;三是制定了《嘉鱼县公安局辅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2024年2月对辅警72人进行通报表扬(嘉公奖〔2024〕1号表扬5人、嘉公奖〔2024〕2号表扬1人、嘉公奖〔2024〕3号表扬2人、嘉公奖〔2024〕4号表扬2人、嘉公奖〔2024〕5号表扬2人、嘉公委〔2024〕03号表扬60人)。
17、关于“党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一核算2024年老干部党支部143名退休党员党费;二是做好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将2024年1月至3月党费8964元整转至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
(四)聚焦上轮巡察反馈整改问题情况
18、关于“警用车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警牌七副并按照相关规定集中放至警务保障室仓库保管柜中;二是分管财务局领导对警务保障室主任、潘湾派出所所长、巡警大队负责人、禁毒大队大队长、方庄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警用车辆管理制度》。
19、关于“无依据收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无依据收费”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分管财务局领导对警务保障室主任、潘湾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官桥派出所所长、簰洲湾派出所负责人、方庄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日组织全局党务工作人员(共19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支部、高铁岭派出所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并详实做好会议记录,归档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巡察整改工作,下一步,我局党委将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向纵深深入,实现整改成果长效化、制度化。
(一)坚持持续整改,确保效果落实。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打基础、管长远结合起来,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强化责任,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深化问题导向,从实际问题出发着力推动提升工作效能。
(三)坚持制度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供坚强制度支撑。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党建、队建工作及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用制度管工作、管纪律、管人员,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5-6513210,邮政信箱: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电子邮箱1781942267@qq.com。
中共嘉鱼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