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8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四个聚焦”方面的巡察。2023年12月27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将巡察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2个,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7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习了《关于全市“两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督察情况的通报》,并做好学习笔记。2月6日中心组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5名党组成员均做了详实的学习笔记并开展了交流研讨;二是认真制定2024年1月、2月、3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以及2024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六事联动”,并认真执行;三是2024年2月,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局学习制度,印发《嘉鱼县司法局公文收发管理制度》,做好文件流转登记。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司法所每天登录查看全国安置帮教平台,及时处理安置帮教信息,填写安置帮教平台信息登记簿,详细记录平台登录及处置情况,并将处理情况以截图方式上传到工作群。对“法律服务机构被投诉案”的处理情况作详实的说明,按照每季度3-5次进行行政检查或随机抽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依法规范执业个人及机构承诺书。将学法用法考试要求纳入2024年全县普法工作要点和2024年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中,实现全县100%参考率。二是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开展自查,每逢重要节点开展重点对象走访、谈心谈话及教育活动;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登录次数不达标的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建立法律文书快递签收登记管理机制,制定了《嘉鱼县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档案查借阅流程,避免了档案遗失现象。
3、关于“调解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纠正鄂嘉金调委【2022】008号问题,重新拟定协议书,更改错误内容;纠正鄂嘉医调【2021】018号、鄂嘉医调【2021】016号回访记录中回访记录中的错误内容;二是2024年3月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共计10个调委会14名调解员参加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和《咸宁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4月25日,召开县2023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各镇、相关部门共计22家单位、43人参加会议;三是加强与11个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通讯录,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10人、调解员36人,共计46人;四是严格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中工作指导进行制作卷宗,2024年度第一季度共计制作67份卷宗;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驻村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分管领导组织驻村工作队成员学习了驻村帮扶职责及相关要求,并做了详实的学习笔记;二是分管领导不定期到村督导驻村同志工作纪律执行落实情况,驻村同志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并于2024年2月对这两名驻村同志的工作日志进行了检查督办,工作日志饱和度分别为96.7%和95.9%;三是相关责任人做深刻的书面检查,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订2024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全年每月学习活动进行系统谋划,并认真执行,做好学习笔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3年度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二是2024年2月中心组补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5名党组成员均做了详实的学习笔记;三是每月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社会形势确定的风险点研究部署和防范化解措施,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四是进一步完善司法局学习制度,补充了两个方面内容。
6、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3月县司法局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一起学习财务公务接待制度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并做好详实学习笔记;二是严格执行了公务接待制度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2024年1月5日至4月16日共审核公务接待凭证3次,报销时严格审核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接待费报销单、公务接待清单。2024年1月5日至4月16日共审核公车维修凭证4次,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和保养、机动车保险,无特殊情况应事前审批,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三是2024年2月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合规报销凭证进行清查,补开劳务发票、补齐清单经办人签字;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加强支付费用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把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审核关。2024年1月5日至4月16日共审核劳务费凭证6次,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劳务费用报销,加强票据附件审核,确保票据来源合法,指导报销人员填制凭证,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共审核印刷费报销凭证3次,重点检查报销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共审核政府采购工程凭证2次,工程项目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则需要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报账时需附政府采购附件和合法有效发票,并由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审核人审核、审批人签报后,方可入账,工程支出需附招标文件、工程预决算、工程合同书、工程验收等;二是2024年3月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一起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四是2024年2月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五是完善《嘉鱼县司法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完善第三条采购分类,对政府采购业务按类别分级管理,对第十三条政府采购工作的询价工作进行分类,确保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手续齐全、流程规范。
8、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学习朱某、蔡某违纪违法案例;二是在2024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三是强化干部纪律教育工作,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2024年1月,分管领导对李某关于考勤记录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严格落实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并向组织部呈报了第一季度干部平时考核备案表,分管领导对个别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以多重抓手筑牢纪律屏障。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党组成员共5人对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进行了一次系统学习,增强了党组成员政治生活意识,并要求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2024年1月召开了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主动认领自身和所分管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工作实际,联系个人思想状况,深入查找原因,深刻剖析症结,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三是制订了嘉鱼县司法局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制定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1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组织党组成员及组工干部共6人认真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做好学习笔记;3月13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重点学习“三重一大”相关经费支出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好学习笔记;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2024年1月5日至4月16日共审核大额资金支出凭证8次,重点核查每一笔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先报批后使用,先讨论后使用的原则;2023年6月28日党组会议上具体讨论了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廉某渡普司法所所长职务,将簰洲司法所所长李某调到渡普司法所任所长职务,全体党组成员就以上任免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逐一发表了意见。三是完善《嘉鱼县司法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增加了“经费开支审批制度、经费审批权限、经费报销程序、经费支出范围”内容。
11、关于“专业资质人员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嘉鱼县司法局新进公务员“青蓝结对·导师帮带”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选聘4名帮带导师,采取“一对一”“一对N”的形式为11名新进公务员开展帮带活动,帮带学员按时提交心得体会;二是在2024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业务技能分享交流,相关业务股室同志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能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进行解读;三是采购了3套2024年法考复习资料,供要备考的干部借阅,促进年轻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积极性,逐步提升法考通过率;四是制定嘉鱼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9月份以来,有3名年轻干部陆续过了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资格证书。
12、关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3月县司法局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学习《嘉鱼县司法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制度。二是党组书记、局长对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会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整改成效落地生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目前我们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中,大多数是需要继续推进并长期坚持的,决不能认为整改结束就算完成任务,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的力度不能减,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纠清问建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确保整改成效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6359080,邮政信箱: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嘉鱼大道48号;电子邮箱:779308406@qq.com。
中共嘉鱼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