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四个聚焦”方面的巡察。2023年12月19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1月22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各自分管的工作开展深刻剖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3月,局属3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开展巡察整改。2024年4月16日,我局已经全部完成4个方面16个问题27个具体表现资料的台账送审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制定意识形态全年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认真开展学习研讨3次,并详实做好研讨记录。二是10月31日,党组书记、局长刘智同志宣讲二十大精神《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是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处理网络舆情工作,并就2023年网络舆情汇报了工作情况。
2、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社会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2024年度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执行;2024年1-3月,先后到体育场、社区、扶贫村共作了3次环保宣传。二是已经向县委宣传部申请公众号,等待批复。三是通过融媒体、报纸等形式,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的参与热情,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3、关于“智慧环保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生态环境质量公告范围不广”的情况进行说明。二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通过嘉鱼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2024年1-3月嘉鱼县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情况通报,提高公众的知晓率。三是提高公告更新频率。已经更新2024年1-3月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及时反映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四是对已经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非重点企业废水、废气、环境空气质量(微站)数据接入数据平台,做到在线监测、实时监控。五是对潘湾工业园建设的20个含有特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TVOC)和PM10、PM2.5、SO2、N02、CO、03,共7个参数的微型废气网格化监控系统,进行系统维护,更换了太阳能池电板、4G网卡等配件,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六是是对重点企业污水总排口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巡查,要求企业监测指标设置COD、氨氮、总磷、PH等,雨水总排口设置COD、PH等指标。通过雨污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监控,严防企业偷排生产废水。
4、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嘉鱼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簰洲湾陈家坊村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内容和时限。二是已经督促簰洲湾镇政府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加快整治工程启动。三是协调督促县城投公司组织实施将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用于《2024年嘉鱼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嘉鱼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工程)》,其中包含2024年完成簰洲湾陈家坊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及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四是针对前期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下达了提醒函,指导并督促黑臭水体所在地镇政府建立管护机制,加强对周边村民环保意识的宣传和引导,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5、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保护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对7个乡镇级水源地进行巡察,发现了9个问题,并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二是督促陆溪镇政府加强陆溪口水厂、邱家湾水厂饮用水保护区管控与宣传,修补破损的围栏围网,禁止在保护区内存在种养殖现象。三是簰洲湾镇组织人员对水源地保护破损的防护隔离设施和宣传牌进行了修补,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破损的防护隔离设施300余米,增设保护水源警示标识2处。对净化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农业面源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安排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农业种植2亩。
6、关于“监督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嘉鱼县长江入河操污口整治工作任务量301个,截至2023年12月22日,已全面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对国省控以下的19个县域内湖泊排口调查,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加快对长江排河口进行整治。三是督促水利湖泊局和鱼岳镇加快退垸还湖工作;水利湖泊局已制定整改方案;蜀湖李家咀已经退池还湖,陈家湾生活污水排放已开展人工湿地建设并通过验收。
7、关于“‘以案促治’提振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刘智同志分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二是调整驻村工作人员,执法大队副股级干部孙柏阶回执法大队工作。三是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充实环保执法队伍力量。四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提供多次检查材料。
8、关于“‘空、蛮、懒、乱、假’专项整治效果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整顿方案并实施。二是加强督办,制定考勤制度,加强学习。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党组副书记吴传斌同志对违反上班考勤制度的五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附有“重大事项”事前讨论会议记录。二是局党组带领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违反政府采购备案规定”问题作详实的情况说明,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备案规定。
10、关于“环保综合执法理念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对贝特奥罚款进行催缴。二是严格按照环保综合执法程序开展行政处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自由裁量标准把关不严”问题作详实的情况说明,并按照自由裁量执法流程,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四是对执法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制定了《执法队伍管理制度》。
11、关于“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监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对8项未完成任务进行排查,摸清现状,撰写了情况报告。二是督办金石、郑绪松矿山进行修复整改。
12、关于“党建引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党建相关台账。二是2024年3月,局党组作了深刻书面检讨。
三是对“支部建设不规范”作情况说明。四是与县组织部对接,成立了“中共成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第二支部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二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了第一届委员会,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支部书记,协调了委员分工。
13、关于“党务工作开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6日,局党组副书记吴传斌对局属3个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并组织3个支部书记深入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局属各支部已于2024年3月前规范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整理好台账资料。三是理顺各支部组织关系,及时对调整人员的组织关系进行接转。四是2023年3月,第一支部和第二支部召开支部委员讨论支部党员发展计划;讨论党员周亮问题,经与组织部协商,将周亮列为2024年重点发展对象。五是按程序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六是相关责任人作了深刻的书面检讨。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与人事工作无关的人员列席人事会议”问题作详实的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2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三是党组副书记吴传斌对赵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5、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党员日常教育方案,并严格执行,截止目前开展主题党日3次,开展春季集训4次。二是2024年2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16、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已详实记录并归档备案。二是认真督促各支部开展2023年组织生活会。三是2024年2月,党组副书记吴传斌对局属3个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也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一次警醒和提醒。我们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和时限的到位,切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
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对我们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3、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使我们充分认识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下一步,我们将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和培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工作素质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郭精志 联系方式:15972508679 邮箱:573257116@qq.com 。
中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党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