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0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四个聚焦”方面的巡察。2023年12月29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对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的要求部署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2023年12月29日县委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叶丛兵同志负总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16个问题,明确由局党组副书记粟益鸿同志牵头负责,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组织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有效杜绝了“夹生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9日下发了《2024年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为全年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二是在《2024年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后附了党组中心组1-12期集中学习领学人员和研讨交流人员名单;三是在民政局微信工作群下发学习通知,督促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同时定期通过后台管理权限调取学习管理组每日活跃情况,监督学员学习;四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组织生活会;五是机关第一支部书记施海平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推进老年人就餐服务相关文件;二是积极推进老年人就餐工作,目前已建成16家;三是对全县8家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居室空调配置情况开展了普查;四是按鄂民政函〔2020〕21号文要求,为全县8家养老机构按规定标准配齐空调;五是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反馈的指令反应不够迅速,线下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处置不及时问题作了详实的情况说明;六是启动了紧急救援流程;七是局党组副书记粟益鸿对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会组织股人员集中学习了年检操作知识,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联合教育局对全县32家民办非幼儿园、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清查;三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按文件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行政处罚。
4.关于“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安全常抓严管力度不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食品安全员进行了消防、食品安全培训,并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对全县8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5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全面消防、食品安全检查;三是更换过期灭火器,配齐微型消防器材,升级消防设施。对养老机构食品存储管理不规范、食品留样缺失、食品加工现场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各养老机构均立行立改;四是聘请专业监控布置机构对全县8家公办养老机构监控安装情况开展普查,监控设备均正常运行。
5.关于“未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及时审核惠民补贴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高龄津贴、残疾人发放对象进行核查;二是联合残联、殡管所等部门对信息及时更新;三是追缴违规资金共计3140元。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上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区域和风险点加强排查和防范;二是下发党组分工文件,明确蔡晓涛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7.关于“殡葬服务领域专项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殡葬管理所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整改行动迟缓”、落实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四减免”(遗体接运、存放、火化、消毒费用)政策不规范等问题作了情况说明;二是完成了殡仪服务项目成本监审;三是2023年8月12日向县发改局申请对殡葬服务项目重新开始定价;四是2023年12月出台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文件(嘉发改〔2023〕29号、嘉发改〔2023〕30号);五是对各镇殡仪服务站发放“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直接减免的告知书”,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六是对存在虚列项目收费问题,给予所长杨某勉谈话处分,给予分管副所长刘某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在公开栏进行了为期一周公示。
8.关于“财务预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会救助局对“财务预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做了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县社会救助局局长周游,副局长粟莉涛、杨在宏,办公室主任王丽等涉及财务报销人员专题学习了《嘉鱼县县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嘉财发〔2019〕24号)和《县财政局关于嘉鱼县县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嘉财发〔2023〕19号),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县社会救助局局长周游对相关责任人杨某、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9.关于“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及有公车的二级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司机共9人集中学习《嘉鱼县公车管理制度》,并认真做了学习笔记;二是清退公车交通违规罚款费用900元;三是局党组成员董仲武对救助站站长方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笔记;二是清退超标准支付的交通补贴450元;三是针对资金支付未按规定实行资金直达问题,殡管所所长杨剑对财务人员来某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无正式发票支出问题,局党组副书记粟益鸿对社会组织股负责人陈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养老机构联合工会主席张某对福利院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台账作出了深刻书面检讨。
11.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对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和各镇民政办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征求意见,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业务下基层走访调研,积极征求意见;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方案进行谈心谈话;三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召开县民政局机关第一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
1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2024年4月,在第四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专项传达学习了嘉纪通〔2024〕6号《关于雷兴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文件精神,并在开展的组织生活中嵌入党纪学习教育,观看了红色影片《伟大的改革》。5月10日,利用法院旁听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在庭审过程中真切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三是2月7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暨春节集体廉政谈话会,阶段性汇总分析了整改进度,会上集中观看了《国有企业“靠企吃企”典型案件警示录》,局党组书记、局长叶丛兵同志在党组会议上做了廉政谈话,讲述了春节期间酒驾的危害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署了《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
1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并做好详细学习笔记;二是我单位2024年1-4月共组织召开了5次“中共嘉鱼县民政局党组会议纪要”,其中一项就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部署,1-4月,涉及23个重大议题在会上同意。
14.关于“干部任免资料保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联系组织部干部人事股负责人沟通了解县民政局股级干部职务任免、公务员职级晋升、事业单位人员职员等级晋升资料缺失情况,按照要求及时补充完整材料;二是明确两人专职负责人事工作,及时将复印好干部任免资料存档。
15.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集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未收集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收齐;二是制定局系统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
16.关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2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针对“回头看”整改问题,提出了给予直接负责人陈某批评教育处理意见。2月7日,分管领导董仲武对社会组织股负责人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讲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整改工作中持续发力,一以贯之,务求实效。
1.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向老大难问题开刀。
2.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支持党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3.强化建章立制抓落实。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的有力举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凝聚促进民政局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骆明,联系方式:13797238861,邮箱:2603016104@qq.com。
中共嘉鱼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