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地处咸宁市西北部,长江岸线绵延悠长,生态多样且敏感,境内岸线长109.6公里,提防长114.7公里,有规模港口码头3个,港口航运便利,簰洲湾段江水西流,独树一帜。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期间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嘉鱼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利剑”作用,围绕长江大保护工作,建立了一套县级统筹把方向、镇级主导抓落实、村级延伸强基础的监督体系,涵盖县、镇、村三级纪检力量,为守护长江岸线的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污水处理厂项目作为我县长江大保护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必须要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对工作不力的必须严肃问责。”作为项目指挥部监督员,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段俊辉在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署会议上强调。该项目是县纪委监委关于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重点监督项目之一,规划用地面积约102亩,建成后总污水处理能力为每日3万吨,对维护水域清洁、保障流域水质以及生态平衡,发挥着关键作用。
今年以来,针对涉及到长江大保护相关的项目,该县纪委监委从县镇两级纪委中精心选派4名业务骨干作为项目指挥部监督员,建立“项目跟进监督档案”,实行重点项目监督“月报告、月调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员信息桥梁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码头整治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潘家湾镇纪委书记余祥元在潘燕汽渡码头开展长江非法码头整治成果监督“回头看”时向工作人员问道。据悉,该码头曾因相关基础设施不齐全等原因被责令限期整改,现如今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取得相关手续,择期便能开业。潘家湾镇纪委积极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聚焦长江大保护重点任务,对辖区内的长江岸线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在长江岸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中,镇纪委积极对接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定期巡查整治进度与现状,确保3个非法码头全部按要求常态化落实到位。同时,镇纪委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与电话,鼓励群众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形成了全民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收到问题线索举报7个,处理处分1人。
“今天的巡江有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潘家湾镇四邑村纪检委员黄玲与一同巡江的工作人员交流道。今年以来,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长江沿线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她定期对长江岸线四邑村段进行巡查,查看是否有非法捕捞、采砂、排污等行为,以及巡江人员是否按要求开展巡江工作。今年来,她已累计督促巡江17次,发现并及时上报镇纪委问题2个。此外,黄玲还积极向村民宣传长江大保护政策,组织环保志愿者活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引导村民共同参与到长江大保护中来。“保护长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大家都要行动起来。”她在村民大会上呼吁。
“在嘉鱼县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县、镇、村三级纪检力量协同作战,从统筹全县到镇村发力,全方位保障了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不断强化监督力度与精度,为守护长江母亲河的清澈与安宁,让绿色成为长江岸线永恒的底色,提供坚实可靠的纪律保障。(王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