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鱼县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嘉鱼县委巡察办 时间:2026-02-02 08:3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5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四个聚焦”方面的巡察。2025年7月4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7月14日开始整改,截止9月30日,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8个,2个问题申请延期整改,延期整改问题已于12月30日整改完毕,共清退资金2.1068万元,追责问责2人。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系统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为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民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明阳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熊青,党组成员董仲武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骆明兼任主任,韩娟、刘熠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协调、任务分解、进度跟踪、材料汇总等工作,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股室具体落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问题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逐字研读巡察反馈意见,牵头对照10项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聚焦政治站位、学习实践、担当监管三个关键维度查找短板不足。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开展深刻对照检查,形成“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推动整改从“被动应付”转为“主动作为”。

(三)细化整改举措,确保落地见效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县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将10项问题细化为3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对重难点问题亲自调研、协调督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推进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各责任股室对照清单逐项落实,确保整改不跑偏、不落空,切实把整改任务压实到岗、责任明确到人。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殡葬改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民政部文件精神制定管办分离方案,申请将嘉鱼县殡葬管理所改为嘉鱼县殡葬事业促进中心,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规及地方殡葬法规、公墓管理条例及现行政策,负责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协助机关开展公墓墓区发展规划、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管理维护等工作;新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嘉鱼县殡仪馆,主要职责承办全县死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冷藏、告别、骨灰寄存等综合性殡仪服务,提供丧葬用品服务(骨灰盒、卫生棺等),为丧户提供其他特约个性化服务,提供处置突发性事件死亡人员冷藏、验尸的场所等。二是2025年10月22日县政府正式批复关于县殡葬领域事业单位机构的通知。2025年10月2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完成相关人员的岗位调整与职责分配,确保新机构人员到位、职能衔接顺畅。

2.关于“对县殡葬管理所超范围经营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管办分离方案,设立公益一类县殡葬事业促进中心及位于嘉鱼县官桥镇阴山村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殡仪馆。县殡葬事业促进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规及地方殡葬法规、公墓管理条令及现行政策,倡导移风易俗;殡仪馆负责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殡仪、遗体处置及其他延伸服务。二是根据民政部政策要求,经营殡仪服务、按照政府定价和公示价格开展服务等业务划入殡仪馆,制定嘉鱼县殡葬“一图三表一说明”即殡仪服务流程图、殡仪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殡仪服务收费标准。三是加强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9月5日联合市场监管、物价局开展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四是10月10日建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账外循环和违规经营行为。

3.关于“对村级集中安葬点审批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村级集中安葬点还剩余21处存在审批缺位”问题作详实的情况说明;二是建立嘉鱼县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完成潘家湾镇老官咀村公益性公墓、潘家湾镇三湾村公益性公墓两处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联合自规、林业部门对一起鱼岳镇陆码头村违规建设安葬设施开展现场制止,对鱼岳镇方家庄、茶庵社区的公益性公墓做备案认定。

4.关于“对殡葬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殡管所职工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资质;二是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省民政厅的殡仪服务技能大赛;三是对接编办,通过人才引进方式从民政学校引进三名从事遗体整容,火化等核心业务领域殡葬专业人员

5.关于“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殡葬领域警示教育,开展殡葬领域警示教育会,对殡管所不定期开展涉及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公示情况、财务凭证等资料的督导检查;二是退还程某新家属500元,追缴两名党员干部吴某新7848元、方某鉴520元,共8368元减免资金;三是对殡管所相关责任人刘某宏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建章立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了市民政局发布《咸宁市嘉鱼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同时结合市级规划要求,编制县级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二是根据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起草制定嘉鱼县2022年至2025年公益性安葬设施年度建设目标。

7.关于“对社会救助领域群腐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县民政系统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动员部署会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会会议方案》,截至今年7月底,系统内发现问题线索34条,已整改到位34条,追缴资金33289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1个,运用第一种以上形态处理干部5人;二是发布《关于开展全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的通知》,制定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计划,完成全县8个镇送学下基层培训活动,对200余名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了针对性培训;三是2025年8月1日对全县各镇民政办主任、助理和新任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8月5日分别对鱼岳镇和新街镇进行城乡低保业务培训

8.关于“县公办农村养老福利院护理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为嘉鱼县8家公办福利院发布了招聘信息;二是与嘉鱼县健坤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养老护理员定向输送合作协议,6月向各福利院共输送14名护理员;三是建立了嘉鱼县养老护理员人才储备库;四是9月10日县财政给予120万相关配套资金。

9.关于“超比例支付民办养老机构责任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鄂民政发〔2016〕8号文件规定为长寿老年公寓(3050元)、仁爱老年公寓(850元)、金秋颐养院(1800元)、福寿鑫老年公寓(5200元)、福音老年公寓(2000元)购买2025年度机构责任险;二是清退了前期超比例列支财政资金12700元的民办养老机构责任险资金;三是对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平进行了批评教育。

10.关于“‘一户一策’适老化改造项目需求匹配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对簰洲湾镇庄屋岭村二组村民万某平和渡普镇东湖村高某琰两位老人进行了入户调查,轮椅、护理床、床边落地扶手均在使用中;二是根据实际需求及改造意愿对140户进行了延伸改造;三是建立“一户一档”电子台账,记录改造前评估、施工进度及验收数据,纳入湖北省养老服务平台智能监测;四是制定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对2025年嘉鱼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招标进行情况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全局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整改成果固化长效、迭代升级。

1.深化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扣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任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建立“回头看”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的紧盯进度、跟踪问效,对长期坚持的健全台账、动态管理。以“钉钉子”精神破解整改中的堵点难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取得实效。

3.强化监督执纪,涵养清风正气。持续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协同发力的机制,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始终保持严的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顽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优化,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刚性,推动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刘熠

联系方式:0715-635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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