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2014年第一次明察暗访通报

来源: 时间:2014-05-10 13:09

最近,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县委九条意见进行了2014年第一次明察暗访,发现了一些违反规定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未按要求组织收看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电视直播问题

1、簰洲湾镇王家巷村、东岭村,潘家湾镇肖家洲村,官桥镇大牛山村,县招商局、县残联、县气象局等村和单位没有组织收看。

2、县安监局收看时有5名工作人员迟到。

3、县人防办有2名领导干部没有参加收看。

二、工作纪律问题

1129上午940左右,县暗访组暗访发现新街镇群众服务中心大门紧闭。

2129电话查岗发现:县盐业公司、县邮政局、县农发行、县农行、县中行、县工行、县人寿公司、县银监会八家单位在当天三次查岗中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春节假日期间(13126日)有以下单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1、县农机局车辆鄂A380A8131上午9:51分进城,上午11:20分出城;21下午13:53分进城;22上午9:25分出城,中午11:20进城,下午1334分出城,晚上20:40分进城;23上午11:33分出城,下午18:08分进城。

2、县交通局车辆鄂LLH726131上午9:22分出城,21下午15:07分进城;23上午8:36分出城,上午10:49分进城;24上午8:14分出城,25上午9:58分进城。

3、县邮政储蓄银行车辆鄂LLA70921上午9:23分出城,26下午15:08分进城。

4、县人社局车辆鄂L7251624上午8:44分进城,26晚上23:37分进城。

春节前,中央和省、市、县党委、纪委相继出台和反复重申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上述单位却置规定于不顾,顶风违纪。对上述通报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须于22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书面报送县纪委党风室。属垂直单位的,由县纪委报告上级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反面教材,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好警示教育,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员接待管理规定》和《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文件,县委、县纪委也下发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重申了“九条禁令”。我县绝大数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执行各项规定,然而,一些地方、单位和领导干部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对此,务必引起高度警醒。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松一松就反弹,而且有的会变本加厉。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二、要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职责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抓好执纪监督问责。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个具体问题一个具体问题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嘉鱼县纪委

     嘉鱼县监察局

  20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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