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驰而不息查纠“四风”,作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头墩农场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龙朝辉收受礼金问题。龙朝辉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潘家湾镇畈湖工业园建设管理部原部长周某赠送的礼品、礼金。2012年春节前,收受礼金5000元;2012年4月,收受价值5000元的苹果5手机一部;2014年春节前,收受礼金5000元。此外,龙朝辉还存在失职渎职、挪用公款等问题。2015年12月11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龙朝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建议组织部门免去其头墩农场工会主席职务。
二、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彭克华把关不严造成违规接待问题。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县房管局以虚假公务接待函报销公务接待费9400元,彭克华作为时任县房管局分管副局长,把关不严,签批报账,构成失职错误。2015年12月14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彭克华党内警告处分。
三、嘉鱼县社会福利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周小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8月1日,县社会福利院违规发放县级慰问金4400元;2014年元月至2015年8月,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5408元。2015年11月20日,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嘉鱼县社会福利院负责人周小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嘉鱼县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职务,并报请县政法委免去其嘉鱼县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四、渡普镇卫生院原院长陈良才滥发津补贴问题。陈良才在任渡普镇卫生院院长期间,滥发公卫补助572363.5元,其中陈良才个人多发了55436元。同时,陈良才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9月23日县纪委对其立案审查。2015年11月18日,县卫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良才行政撤职处分。
五、新街镇沙湖岭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服大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刘服在没有向镇政府和镇纪委报告操办儿子升学宴、乔迁宴事宜的情况下,两次大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2013年8月,刘服在家中操办升学宴,宴请亲朋好友151人12桌,其中收受除亲戚范围之外的5名村干部礼金共1000元。2014年4月,刘服在家中操办乔迁宴,宴请亲朋好友187人16桌,其中收受除亲戚范围之外的5名村干部礼金共1000元。2015年9月27日,新街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2000元礼金。
纠正“四风”问题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严的纪律、严的措施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强化执纪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快处、抓早抓小。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门要盯紧节点,早安排、早部署。对采取隐形变种手段,公款相互走访、收送年货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私设“小金库”、虚假发票套现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及时通报曝光,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中共嘉鱼县纪委
嘉鱼县监察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