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嘉鱼纪委 时间:2016-07-01 10:10

一、嘉鱼县渡普镇畜牧中心主任李细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李细华在镇财经所虚报费用50650元用于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嘉鱼县陆溪镇界石村违规发放误工费用问题。2014年11月,界石村向参加选举的村民发放误工费用共计31070元。村务监督委员未发现问题并签字通过,村委副书记、副主任吴乐新和村总支委员、妇联主任刘友英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肖春蓉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嘉鱼县鱼岳镇林业站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鱼岳镇林业站站长万全江违规发放职工加班费、值班补助等共16900元,万全江共领取6084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嘉鱼县水产局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县水产局办公室主任高明在2016年春节前违规购买购物卡31张用于发放春节福利,共计人民币31000元,并将回扣460元购物卡据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高铁岭镇财经所所长刘汉桢、信访办工作人员马丙坤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6年4月27日,刘汉桢、马丙坤中午在高铁岭镇财经所吃工作餐时饮酒,刘汉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马丙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