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嘉鱼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08-16 10:2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晓涛,县福利院负责人张四平在拆迁补偿中不负责任导致国有资金被违法领取问题2016年1月8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院与潘家湾镇人周某签订合同,县福利院将自有闲置的养猪场、林地等场所出租给周某。2017年3月,县政府对三湖连江水库环境开展整治,县福利院出租给周某的场所属于整治范围,三湖连江水库环境整治指挥部组织人员对县福利院出租给周某的场所现场勘查评估,最终认定砖木结构房131605元、碎石路面4950元、活动板房38500元、铁屋17080元等补偿合计275278元。其中:砖木结构房指的是养猪场,属于县福利院的资产;碎石路面由县民政局拨款由周某修建。蔡晓涛参与此次评估。评估当天,县福利院副院长游某向县福利院负责人张四平指出砖木结构房是县福利院的资产,不应该补偿给周某。张四平向蔡晓涛汇报,但无回应。2018年3月26日,鱼岳镇茶庵社区准备付给周某补偿款,电话通知蔡晓涛去确认盖章,蔡晓涛安排张四平去落实,张四平电话请示蔡晓涛同意后在周某的补偿协议书上加盖县福利院的公章。3月29日,茶庵社区将补偿款275278元支付给周某。以上,周某违法领取县福利院砖木结构131605元、碎石路面4950元的补偿款共136555元。2020年7月3日,蔡晓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四平(因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一并处理)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县居保局局长张治华等人未及时完成比对死亡冒领养老金核查工作导致冒领的养老金未追缴问题县居保局分别于2017年6月、2018年11月共收到市养老保险局居保科下发的疑似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信息950条。2018年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数据核查比对分析、发现和查处虚报冒领等行为,同时要求2019年3月20日上报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12月27日,县人社局成立由分管居保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凡成为副组长、张治华为成员的县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日,县居保局成立由县居保局待遇核查股办事员吴薇、办事员李紫依为成员的工作专班。2019年3月,县人社局进行分工调整,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建国分管居保工作。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但该信息核查工作实际由张治华直接负责,县居保局副局长陈钰(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分管业务经办工作)、县居保局副局长李晓莉(2018年10月至今分管业务经办工作)没有参与该项工作,李紫依于2019年5月接手950条信息核查工作,但一直被安排在县居保局办事窗口工作,没有实际参与信息核查工作。在长达一年多的核查时间里,县居保局对大部分疑点数据仍未核实。2020年4月,高建国带领张治华等人对疑似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的名单进行重新核查,存在冒领的有649人,冒领金额共计1002781元,尚需追缴530619元。2020年6月29日,张治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6月28日,陈钰、吴薇受到诫勉处理,2020年5月22日,责令陈凡成、高建国、李晓莉、李紫依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潘家湾镇东村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李正德违规为其亲属申领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4年,李正德的弟弟李某因患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最终经群众评议被评为贫困户。李某的父母在1978年建有一栋老房子,最后由李某继承。李某多年在外务工,老房子无人居住管理,变成了危房。2017年3月,李正德在不知道李某在武汉购买商品房(李某于2014年离婚,该商品房为2016年10月再婚购买的婚房,由其岳母出资)的情况下,为李某办理危房改造申报手续。经县住建局等单位现场查看,李某的老房子墙壁裂开,3间房倒塌了2间,被鉴定为D级危房。2017年下半年,李某收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0元。2020年7月1日李正德(因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一并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有的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违规领取补助资金;有的违反工作纪律,责任心缺失,不能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有的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等等。这些行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坚决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正确行使权力,决不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干部精神面貌好不好、精气神强不强,有没有干劲、拼劲、闯劲,直接关系到各项工作成效。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把整治扶贫领域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等作用,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既严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对基层干部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不放过、出重拳,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加快嘉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推动嘉鱼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嘉鱼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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