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嘉鱼县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08-19 10:26

近期,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忠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8年,赵忠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承接原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合并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的工程老板官桥镇人周某、周某某和陆溪镇人黄某等人礼品礼金共计价值25900元。此外,赵忠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1日,赵忠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委已发函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予赵忠东政务处分。

2.县教育局工作人员陈四清违规操办其儿子婚宴问题。2020年7月18日,陈四清在嘉鱼县城区某酒店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9名非亲属同事礼金2700元。2020年8月4日,陈四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3.县人社局原专业技术职称股股长杨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问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胡某办理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多次向杨凯请教,为表示感谢送给杨凯1条价值400元黄鹤楼香烟,杨凯予以收受。2015年下半年,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刘某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送给杨凯2条每条价值600元黄鹤楼香烟,杨凯均予以收受。2016年下半年,县农业农村局职工徐某和杨凯一起去市里报送其副高职称参评材料,为表示感谢送给杨凯2条每条价值400元的黄鹤楼香烟,杨凯均予以收受。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杨凯先后3次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020年5月7日,杨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福利院负责人张四平“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期间,张四平先后3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加油金额共计921.02元,为掩盖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的事实,张四平让县福利院工作人员苏某,将对应的时间虚构成办理公事。此外,张四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28日,张四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潘家湾镇畈湖村党支部委员邓正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7月,邓正良在负责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产业园畈湖村游仕边片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征地农户游某提前支付征地补偿款,收受其送的1条价值400元黄鹤楼香烟。此外,游仕边片一组村民游某某的妻子为感谢邓正良帮忙,送其1条价值200元的黄鹤楼香烟,邓正良予以收受。此外,邓正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23日,邓正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5起违规违纪问题,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这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依然我行我素、破纪破规,受到严肃处理,教训非常深刻。这些问题的发生深刻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必须抓住“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问题,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级党组织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整治,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教育提醒,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征”,紧盯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措施,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聚焦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隐秘场所公款吃喝、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私车公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监督的针对性、系统性和长效性上下功夫,发现问题,快查严处;坚持解决问题与健全制度相结合,既及时把实践中探索积累的有效做法和管用措施上升为制度,更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执行,防止“破窗效应”,真正使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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