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嘉鱼县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3-10-21 17:48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的重点,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官桥镇朱砂村原党支部书记汤兆栋占用群众土地问题。2004年开始,汤兆栋租种村民李某家庭土地5亩,李某及家庭成员均去世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汤兆栋未按规定将租种的土地收归集体,而继续无偿占用1.3亩用于个人栽种桂花树,在其错误导向下,李某家庭剩余土地亦被其他村民私自占用。汤兆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8月,汤兆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高铁岭镇石泉村副主任刘菊兰在高龄津贴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5月,高铁岭镇石泉村村民熊某某向石泉村委会申领高龄津贴获批,2020年11月,熊某某去世。刘菊兰作为石泉村民政工作负责人,未及时上报死亡信息,导致违规发放16个月(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高龄津贴合计1400元,违规资金均由熊某某亲属代领使用。2023年5月,刘菊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

3.鱼岳镇陆码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冷继明违规出租集体土地问题。2006年,鱼岳镇陆码头村村委会与个体户黄某某签订10年协议将25亩陆码砖瓦厂集体土地发包。2016年,协议到期后黄某某未与村委会办理续约手续,但继续按原价格租用上述土地。2018年3月,黄某某为合规继续使用土地,遂自行拟定承包合同交冷继明签字盖章,冷继明违反“四议两公开”程序,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予以盖章签字将土地发包,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冷继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冷继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嘉鱼县潘家湾中心小学教师王文华、石玉叶以及嘉鱼县实验小学北街校区教师陈可违反“一科一辅”政策征订教辅资料问题。2023年4月,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王文华、石玉叶、陈可等3名教师,违反“一科一辅”规定,违规推荐所执教的班级学生购买课外资料《职能训练》《快乐成长(语文)》《同步作文》等教辅资料。2023年4月,王文华、石玉叶、陈可均受到组织处理。

5.嘉鱼县水桐山节地生态墓葬区违规收费问题。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嘉鱼县水桐山节地生态墓葬区应无偿提供给县重点项目建设迁坟使用,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墓葬区工作人员以封穴材料费、人工费为由向450名丧属收取费用9000元。2023年8月,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杨剑受到组织处理。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还。

上述5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我县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不容忽视。有的占用群众土地;有的违反程序私自处理村集体资源,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有的违规规定,侵害学生利益;有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在服务群众时乱收费、乱作为。这些“微腐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幸福感,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记“‘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坚决站稳群众立场,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坚决纠正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存在的认识偏差、责任缺位、作风漂浮、举措不力等突出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照主题教育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厚植为民情怀,坚决筑牢廉洁防线,自觉摒弃“微”不足道、法不责“微”等错误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整治群众身边风腐问题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好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漠视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推动职能部门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教育警示,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治理能力。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中共嘉鱼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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