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23〕6号)、《中共咸宁市纪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咸纪发〔2023〕4号)精神和县委统一部署,决定今年6月至7月在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纪律教育 培养纪律自觉
二、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纪律教育工作安排,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重点组织开展好五个方面十七项活动:
(一)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1.警示教育“醒廉”。各级党委(党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省、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责任单位:各镇各单位)
2.党日活动“学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忏悔录》及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结合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等,让党员干部知纪畏纪、警醒知止。(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镇各单位)
3.旁听庭审“警廉”。用好用活“身边教材”,选取典型案例分层分类、精准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旁听,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镇各单位)
4.风险排查“助廉”。结合清廉机关创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目录,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镇各单位)
(二)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
5.谈话提醒敲警钟。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结合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组织召开“一把手”谈话提醒会,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在全县开展“强党性、正品行、守纪律”谈心谈话活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镇各单位)
6.家风家教勤提醒。举办领导干部及其配偶或成年子女参加的家属廉政座谈会和巾帼百场示范宣讲活动暨清廉文化进万家·清廉家风云接力活动,推动干部家属知纪守纪,共同筑牢家庭廉洁防线。(责任单位:县妇联、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镇各单位)
7.年轻干部系廉扣。聚焦新提拔、新入职、新入党的年轻干部,举办一期纪律教育短训班。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学习二十大 守好青廉心 廉洁文化我来讲”演讲比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委党校,各镇各单位)
8.重点岗位强监督。聚焦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重要岗位干部,通过专题教育培训、召开廉政谈话提醒会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纪律教育,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镇各单位)
(三)协同联动开展纪律教育
9.与干部选育管用相结合。将纪律教育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在民主推荐、考察、任职谈话等环节加强纪律教育、严明纪律要求。(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0.与宣传思想工作相结合。将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学习宣传矩阵,组织县级媒体常态化开办南嘉廉政专栏。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湖北平台开展专题学习,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11.与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三会一课”内容,指导各级党支部加强专题学习。(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2.与党校培训相结合。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校培训“必修课”,开设纪律教育专题,安排学员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内容开展党性分析,组织学员开展纪法知识专题测试。(责任单位:县委党校)
(四)开展廉政主题宣传活动
13.清廉文化创建“传廉”。坚持清廉建设与共同缔造有机结合,将廉洁文化因素深度融入清廉机关、学校、企业、医院、村居建设,深化“一地一品”廉洁文化品牌,命名一批廉洁文化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镇各单位)
14.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展示“颂廉”。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及网上展播,推进廉洁文化进广播电视、公共交通工具、市容景观设施、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各镇各单位)
15.“指尖”纪律教育“润廉”。探索创新载体、形式,制作一批微视频、短音频、H5等纪律宣传产品,利用“微、屏、端”等进行全媒体传播,强化打造“指尖上”的纪律教育,营造浓厚的纪律教育氛围。(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
(五)开展鼓励担当作为宣传活动
16.树立担当实干“好导向”。聚焦严管厚爱主题,开展宣传策划,加强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经验做法的宣传。(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各镇各单位)
17.传播实干为民“好声音”。聚焦政治坚定、敢于担当、真抓实干、遵规守纪,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凝聚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镇各单位)
三、时间安排
6月下旬启动“宣教月”活动;
6月至7月全面开展各项活动;
8月上旬总结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宣教月各项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作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丰富载体形式,提升集中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
(三)加强统筹,强化督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督导,推动各项活动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治“大而化之”做方案、敷衍应付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