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征宇: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在“点”上

来源: 时间:2015-09-25 17:19
 

近日,中央纪委转发了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的通报,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在“点”上。

以上率下,夯实责任,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焦点”。落实主体责任,焦点是领导率先垂范,必须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中心工作中去,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政治担当,要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听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并主动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对分管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以点带面,抓住关键,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规范权力运行,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用标准,用好一批有定力、勇担当、有作为的干部,调整一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能力不强的干部,让出类拔萃者“上”得好,让相形见绌者“下”得安,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要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党委(党组)必须态度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及时帮助纪委解决执纪监督中遇到的问题,为纪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环境;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提高队伍素质。要强化从源头防治腐败。认真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审批事项等各项规定,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阳光行政”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以建促改,严格问责,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难点”。落实主体责任,难点是真抓真管真查,必须健全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责任分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党组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推卸责任。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要强化实绩导向,注重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限期整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党委(党组)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发生突出问题,应当进行问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严格依纪依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嘉鱼县委书记熊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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