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嘉鱼县委牢固树立“廉政是第一保障”的责任意识,通过“四个强化”,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在牵头抓总中传导压力
“各级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党委要负总责,承担好第一责任。”县委书记熊征宇在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如是提出。
今年以来,该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县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县委书记10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压力层层传导,全县各级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份内事”,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
在保障执纪中旗帜鲜明
今年4月,该县对县纪委、监察局原牵头或参与的14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2个,不再参与或退出的协调议事机构118个,取消的议事协调机构10个。
为突出纪委主业,该县县委积极支持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室和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增设一个纪检监察室。在人员配备上,增加办案人员4名,直接办案人员达10人,占机关工作人员的35%,做到领导精力向办案集结集中,机构设置向办案优先优化,人员力量向办案配多配强。
在狠刹“四风”中身体力行
领导带头,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一件件实事拉近了百姓和干部的距离。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县建立了县委常委“八个一”制度,即每位常委牵头负责指导1个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联系1个村、帮扶1户贫困户、开展1个重点课题调研、协调1个以上重点项目、包保1个信访积案化解、指导1家企业党建、承诺为群众兴办1件实事。
“新街镇程宏韬反映粮管所门面二层违章建筑影响住房采光”、“邓前锋等要求解决低保、社保、公益性岗位”、“今年负责落实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年底前要完成北门湖农贸综合市场建设”……一件件百姓关心的急事、难事都在县委常委带头落实“八个一”责任一览表里得到了体现。
该县还组织县(含县直单位)、镇、村三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征求意见环节带头开展“五访五问”,示范带动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制作了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四风”问题反向评价系统,列举县委领导班子“四风”问题25条和领导班子成员“四风”问题45条,按照“问题严重、问题较严重、存在这方面问题、不存在这方面问题”四个等次,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反向评价。对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中反映出的问题,坚持做到边梳理、边整改。
在正风肃纪中动真碰硬
“官桥镇白湖寺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松林与原副书记张小清共同挪用土地补偿款100万元,私分13万元利息……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松林、张小清开除党籍处分。”
近年来,该县县委对惩治腐败态度坚决,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抓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截至今年5月底,全县共立案40件(其中“两规”案件 6件,自办案件1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0%。处分党员干部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5人(开除党籍6人)、政纪处分13人,双重处分4人。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该县纪委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多次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3轮次,纠正问题73个,68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追究,18人受到党政处分,通报批评11人,对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2家单位作了深刻检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在低保资金和征地补偿资金两项清理工作中立案3起,双规3人。(李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