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们以建设法治、富强、合力、活力、廉洁财政为目标,尽职能、善作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清廉理财。
一、重班子带头,勇担主体责任。一是在工作安排上,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做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处置和工程项目建设,坚持“末位发言”,支持县纪委派出机构履行好监督职责;二是在工作措施上,坚持做到“四个同步”,即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融合在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齐抓共管;三是在工作落实上,坚决做到“四个亲自”,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二、重思想教育,牢记主体责任。一是突出日常教育。依托财政政务公开网和大厅电子屏幕,开展廉政知识宣传,编印《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常用廉政法规》300册,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二是突出重点教育。突出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认真部署落实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重申廉政纪律要求。三是突出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报告会、讲座,警示财政干部绷紧廉政之弦。
三、重财政监管,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围绕财政资金抓监管。对财政性资金,全面推行事前评审、事中评估、事后评价“三评”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对财政投资项目,严把项目受理入口关、工程现场审核关和工程竣工决算关,织密“安全网”。上半年共完成评审项目5个,送审金额20788万元,审减金额2601万元,综合审减率12.51%。二是围绕专项整治抓监管。我们紧盯违反财经纪律风险较大的领域和环节,抽调30人成立9个工作专班,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检查户数76家,占检查面的80%以上,督促责任单位改进和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对全县91家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公务用车479台,实行公务车管理新办法;配合相关单位,对强农惠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全省率先推行财政涉农补贴“六个一”发放管理新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三是围绕“三公”经费抓监管。在财政预算编制上,对各单位“三公” 经费只减不增,压缩公务支出;在预算执行上,规范统计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政监管。今年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9.7%。
四、重源头治腐,细化主体责任。一是着力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改革,启动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取消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1项,上半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75万元。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内部管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五大类制度,总共21章93条,全面清理、审核和梳理财政行政权力78项。三是着力强化内控管理。对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实行主职“一支笔”审批,坚决杜绝多渠道“放水”;所有账户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系,坚决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每年由监督局牵头,对局机关30%以上的单位开展内审,通过内审,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