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征宇:强化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来源:嘉鱼廉政网 时间:2014-08-12 15:50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份内之责。近年来,县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职责所系、正本所在,强化责任、坚守担当,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守土尽责,种好“责任田”。一是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县委坚持力度统一,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政治责任。县委常委会今年先后9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带头部署重要任务、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今年先后10余次深入乡镇和部门调研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纪委批示、批转、交办工作52件次。县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与分管单位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二是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围绕“知责、明责、履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分类构建县委常委班子,县人大、政协和“一府两院”党组,各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三个层级的责任体系,并将全年5大类58项工作明确到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起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链条。三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定期报告、述职述责述廉、“两个约谈”、“两个询问”、巡察督查等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坚持每半年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有9名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约谈、函询79人次;2家单位和71名干部被一票否决。

二、抓纲带目,打好“组合拳”。一是突出抓好选人用人。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两推两述两评两考”全程差额选任主职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竞岗+交流”,搬掉铁交椅、打破铁饭碗,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全县选人用人满意度由三年前的73%提高到现在的92%二是突出抓好正风肃纪。针对执行八项规定的问题,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暗访、不留死角巡回检查、不讲情面问责追究。今年以来,先后组织明察暗访7轮次,问责违反八项规定干部43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1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三是突出抓好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四个专项清理”、“四个纠正”专项行动。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户1219户,督促归位土地补偿资金近2000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23人。四是突出抓好权力监督。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开展县委书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县委常委权力清单,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五公示”,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干部分类分级监督、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三公”经费公开等系列制度,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二次创新”,对全县行政审批、许可、登记等10大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由原来186项精减到85项,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撑腰壮胆,建好“主力军”一是当好纪委聚焦主业的推手。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分工和排序规定,精减县纪委牵头或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落实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编制和人员,整合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1个纪检监察室,把工作力量向办案和执纪一线倾斜。二是当好纪委查办案件的靠山。成立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施细则》。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3件,同比上升103%,处分党员干部4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重点查处了富仕纺织、公交公司、三湖连江管理处、潘家湾苍梧岭村、官桥阴山村等一批大案要案,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三是当好纪检队伍建设的后盾。认真落实“两为主”,充分赋予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出(驻)机构负责人提名权。始终对纪检干部厚爱三分,今年先后有4名县纪委干部提拔重用,着力打造一支干事创业、充满活力的“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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