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作为乡镇的纪委书记,要时刻牢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充分利用现行制度给予纪检工作的大环境,在党委书记的领导和支持下,独立自主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积极营造全镇上下风清气正、廉洁自律、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使干部“不想为”
1、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月的有利契机,给党员干部狠补廉政课。
2、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以文化站、村级党员群众活动室为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增强了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3、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媒体曝光的反面典型、先进典型等已组织了4次专题片收看和讨论活动,用活生生的事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使干部“不能为”
1、依法公开党务、政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镇村两级的宣传公示栏、宣传横幅和政府官方网站,加大对镇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惠农资金和项目建设的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问责。
2、逐级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责任可追究的倒逼制度。年初,我们下发了《关于官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进行了明确,并与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到村组、部门和分管工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块工作除了问题就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了责任可追究的倒逼制度。
三、加大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使干部“不敢为”
1、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控,积极开展三资清理、低保核查和征地补偿款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治理,规范了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程序,确保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立了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农村集体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积极预防各级各类腐败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控制作用。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对违纪违法人员,不管是谁都依法立案调查,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2、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措施。官桥镇近年项目建设非常多,资金量很大,对存在损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元月至六月份,镇纪委接到信访件共18件,查办案件7件,处分7人,对其他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全社会真正形成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找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和定位,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