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乃民生之基,关系千家万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中国梦的实现。在当前“改革”和“反腐”力度空前的新形势下,教育局党组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主体责任,既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又要做好执行者和推动者。为此,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
党组主体责任就是党组负总责、负全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积极组织实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和核心,要带头廉洁自律。真正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工作分工的同时,明确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增强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责任意识。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大力支持局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配足配齐纪检监察干部,确保纪检组有效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全力支持和保障上级纪委和局纪检组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坚决纠正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要加强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对幼儿园贫困生资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中职生助学金、高中国家助学金、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守好干部“五好标准”,推进“海选+竞聘”等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重用一批忠诚教育事业、廉洁从教、敢于担当的校长。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好干部。注重师德教育,加强廉政培训,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通过约谈、教育、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解决。对违纪违规干部决不姑息,一查到底。
五、加强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两个纪律”、“十个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校财两管”。管好公车、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力争今年“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40%。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券。
六、健全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着力夯实思想基础。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监督整体效能。健全惩治长效机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最大的威慑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局党组坚决担起主体责任,对教育领域违反政治纪律、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勇于担当、敢于亮剑、铁面执纪。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