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和纪委都义不容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缺一不可,具体工作中,必须有机融合,协调配合,平衡前行,共同有力有效履责。
一、机制先行,把“两个责任”各自落实在肩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过去高度重视的基础上,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敢不更加重视、不能不更加重视、不得不更加重视。党委的主体责任要通过“一岗双责”严格切实地与党组成员对接落实,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肩上,党组成员主管一方工作,分管一方业务,必须对主管和分管工作、业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通过“一岗双责”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再次主体化、明确化,明确主体责任的“责任主体”。只有把主体责任的“责任主体”搞明确了、搞具体了,才能把握住落实主体责任的“主经”,抓住主体责任的“主人”和“责任人”,才能顺畅有力地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纪委纪检组工作的主业,要以监督为手段,监督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这一责。只有责责相扣,才能责责落实。
二、基础夯实,把“同一工作”切实落在实处
两个责任主体,两个侧重责任,朝着的都是同一目标,完成的都是同一项工作,就是要把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基于这一点,机制体制很重要。党委、党组的纪检组长实行县纪委派驻管理,我们局机关、二级单位设置了纪检干事,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网络建立起来,做到事有人做、人有人督,避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成为了“独脚马”,避免纪检组履行监督时唱起了“独角戏”,为“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基础和保障。
三、把握重点,让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多出成效
当前,落实“两个责任”,要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纠正“四风”、改善政风行风相结合,要与源头治理、抓风险预警防控相结合,与强化职责职能、权力机制、案件查处相结合,与做好廉政勤政表率相结合。只有结合实际综合抓、全面抓,才能点上有亮点,面上有局面,才能让两个责任、两个主体相得益彰,共同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有板有眼、有力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