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必须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落实“三转”强主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加强执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和使命。维护党的权威执行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转职能就是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加强主力;转方式就是履职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作风就是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加快调整内设机构,理顺职责关系,把主业、主责、主力转到执纪监督上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二、督促指导“总根子”,扎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委(党组)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总根子、总开关。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一项主要职责就是督促所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抓好本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所负责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所负责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因此我们要督促指导所负责单位党组织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晰主体责任内容,不断提高主体责任的履行能力;也要求所负责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全力抓好作风建设
抓作风建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揪住“四风”这个重点,盯死盯牢,持之以恒。1、要抓住重要节点“防反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县委九点要求,抓住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不反弹、不回潮。2、要实施公开曝光“强震慑”。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拧紧“螺丝”,使违纪违法者胆战心惊、顶风作案者及时收手。3、要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通过多种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4、要步步为营凝聚“正能量”。一个一个节点地抓,一件一件事落实,不断凝聚“正能量”,积小胜为大胜,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四、重拳惩腐“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查办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是纪委立委之本、履职之首。重点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落实好“两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处腐败案件已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保证纪委办案的相对独立性。二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老虎很可恨,官居高位,动辄侵吞巨额资产,索贿受贿无数;苍蝇很可恶,吃拿卡要成风,冷硬横推成性,群众十分反感。只有狠打“老虎”、勤拍“苍蝇”,才能纯洁党的肌体,净化社会风气,回应群众期盼。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对一些违纪行为要做到“露头就打”,不让其“养成坐大”。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对在查的腐败案件,要做到查准查快,只要查清了主要违法事实,就迅速移交司法机关,不断提高违纪案件查办率。四是坚持法治思维反腐。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国法之外也没有特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沉甸甸的责任,响当当的承诺。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才能不辜负党章赋予纪委的光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嘱托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