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峰: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14-09-10 10:23

86,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落实“两个责任”,是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形势所需。笔者以为,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就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守好“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细部署,抓具体、具体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上,落实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落实到选好用好干部上,落实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上,决不能只抓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更不能“以空对空”。

落实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聚焦主业,切实担负监督之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按照“三转”要求,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敢于“唱黑脸”、真当“铁包公”。该警示约谈的警示约谈,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真正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落实“两个责任”,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牵住了“牛鼻子”。各级党委和纪委一定要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生死存亡的高度,真正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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