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党员干部热议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 时间:2018-08-28 08:34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进一步有法可依。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微信、QQ、网络、电视、报纸报刊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并展开热烈讨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秀群说到,“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内容更细更全面,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更适应了新时代发展需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纪委组织部部长万敏认为,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充分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新条例对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划定了更加严格的红线,规定了更加严厉的党纪处分,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指南。在监督执纪方面,我们基层纪检干部腰板更硬了,底气更足了。”新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汤威看了新条例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感而发。

“新修订的《条例》第三十三条,对公职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结合了最新颁布的监察法,充分体现了‘纪法衔接’、‘纪法贯通’精神,对于促进纪法融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要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条例,并运用到工作中,指导工作。”县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贺成毅表示。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一刻也不能松懈。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划‘红线’、明规则、亮‘红牌’,切实扎紧制度的篱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华志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增强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意识,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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