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4-06-06 09:29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3]5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擅自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在财务支出上违规列支礼品礼金。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2014426-5月15)

1、动员部署。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宣传发动、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私设 “小金库”、 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在财务支出上违规列支礼品礼金等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上报自查材料。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填报《单位违返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情况表》《单位津补贴发放自查自纠情况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2), 撰写自查自纠报告于520以前报送县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检查与重点抽查阶段(5月218月31)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对全县一级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检查面达到100%。重点是社会反映比较集中和日常监管发现“小金库”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执收、执罚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情况;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公务接待情况等。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补贴、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9月19月30)

各单位要本着“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整治,建立和完善防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武华任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古红武、县财政局局长顾兴茂、县审计局局长谭新民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各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局纪检组长郑新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

()做好宣传发动。5月上旬,县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等,对整治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建立举报平台。各单位要建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充分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有报必查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完善协调机制。县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

 ()严明工作纪律。参与检查工作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廉洁公正的作风,扎实完成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县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工作组织不力,自查自纠走过场,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2014425

 

附件:1、嘉鱼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情况表

3、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表

4、单位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

5、“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补的说明

 

 

附件1

 

嘉鱼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武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古红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顾兴茂  县财政局局长
      谭新民  县审计局局长
  员:郑新民  县审计局副局长
          郑新明  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徐从桢  县财政监督局局长
          程宏院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徐   县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何志刚  县审计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局纪检组长郑新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检查人员及检查单位:

第一组   负责人:张 

           员:刘    古冬生

负  责:教育局、一中、南嘉中学、文体新局、广电局、科协、党校、档案局、计生局

第二组   负责人:孙 

           员:蔡铁山  古绳水

负  责:县委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创建办、统战部、政法委、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国资局、经管局、汉办

第三组:负责人:游安智

          员:程小芹  余汉平

负  责: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编办、审计局、公务员局、住房公积金办、旅游局、610办、团委、妇联、工商联、机关事务局

第四组:负责人:熊银辉

          员:胡素芳  何志刚

负  责:发改局(区经局)、住建局(建工局、房管局)、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院、园林局、执法大队、环卫局)、交通局(含二级单位)、环保局、工会、招投标局

 

第五组:负责人:王强松

          员:柯灵芝  李主法

负  责:农工办、扶贫办、农业局、水利局(三湖连江管理处、堤防管理局)、水产局、畜牧局、农机局、林业局

第六组:负责人:王加强

          员:王美华

负  责:卫生局(含二级单位)、残联、干休所、药监局、老干部局、人社局

第七组:负责人:甄 

          员:李 

负  责:人防办、城投公司、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担保公司、接待办

第八组:负责人:余忠华

          员:唐俊球

负  责: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

第九组:负责人:张水林

  员:郭常琴

    负  责:经信局、科技局、招商局、统计局、安全监督局、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