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鱼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
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嘉鱼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鱼县卫生计生局
2014年4月21日
嘉鱼县纠正医药购销和
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决定2014年在全县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改革创新,严明行业纪律,强化行业监管,严查违规问题,集中力量,坚决解决一批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1、全面清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二级以上医院严格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严肃查处自立医疗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重复收费等价格违规违纪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活动
2、完善网上二级以上医院和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切实降低中标药品的虚高价格。保障常用药、廉价药和急救用药的供应使用。督促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中标药品并按时支付药品采购款。
3、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加强与县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工商、药监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三)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4、加快推动居民健康卡建设,深化院务公开,大力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医务人员从业“八项严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药事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机构使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严格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准入,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落实医院处方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不合理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严格控制药占比。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处方监管和统方管理,建立开方用药公开制度,对开大处方、滥检查等违规问题公开曝光。在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要求。
6、落实医德考评办法,严格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继续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服务和执法行为
7、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三集中”改革,积极推行网上审批、集中审批,完善、强化“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的服务模式。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AB角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网上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8、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坚决取消一孩生育审批,简化规范二孩办证工作,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证。
9、严明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合理使用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公正,严禁以收代罚、以罚代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惠民资金监管,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10、抓好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进一步巩固新农合参合率,完善重大疾病补偿政策,健全大病保险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使用新农合资金专项检查,规范新农合财务运行,对住院人次多、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医疗机构要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套取、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
11、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严格按标准征收,严格使用规范票据、严禁打白条,严禁坐收坐支,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
12、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导政策,全面落实湖北省“幸福计生·关爱关怀”十大行动。规范计划生育利导资金使用,提高计划生育利导资金的管理水平,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利导资金的问题。
(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13、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个人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赞助的学术会议、外出培训考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九不准”,严格基本建设、药品招标采购、医用耗材采购等商业贿赂行业,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将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贿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县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检察、公安、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合力。加大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力度,筑牢反商业贿赂的工作合力。加大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力度,筑牢反商业贿赂思想防线。
(七)强化行业监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14、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省卫生计生“十项惠民工程”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以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行业的信赖。
三、活动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4年4月份开始,至2014年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2014年4月中旬)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参加动员大会后,要迅速将会议精神贯彻下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县卫生计生局和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将向社会作出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将专项治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措施,在全县营造有利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4年4月下旬-6月中旬)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公开承诺深入查找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虚心听取群众的呼声,重点查找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落实(2014年6月下旬-9月上旬)
及时收集、整理自查自纠、督查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科学分类,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措施、目标和时限,建立台账,实施销号式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整改到位后要通过直接回复问题提出人或向社会发布新闻等形式及时反馈。要切实抓好承诺事项兑现。2015年将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总结提高(2014年9月中旬)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将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转化为行风建设的制度规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一批、新建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行为,推动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断改进行业作风,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卫生计生局和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业务部门(股室)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县卫生计生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医疗服务乱收费等问题将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巡查;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等情况实施备案管理,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卫生计生局的业务分管领导对所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要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向县卫生计生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再将治理进展情况汇总后定期向县纠风办与县纪委作工作汇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查处行风案件
县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将与县纠风办、县纪委党风政风室联合建立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周有抽查、月有检查、阶段有通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将以问题为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行风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违纪违规的医务人员要进行曝光,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突出重点积极宣传
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十大惠民工程的推进,全面、深入宣传卫生计生重大惠民举措。以“我最喜爱的健康卫生”、“最美在基层——十佳计生工作者”、“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机构”等“三项典型”和继续开展“十大疾控卫士”、“十大血防卫生”等专业典型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展示我县卫生计生新风貌。稳妥做好重大行风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报道,向全社会表明卫生计生系统惩贪肃纪的勇气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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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632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