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我们组织了专题学习,现简要谈一下心得体会。
一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学深悟透,做学纪的先行者。《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缩减了内容过繁、难以记住、难以践行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增加了对全体党员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减去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增加了更多规矩和底线。这样的“减”与“加”,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要求,厚重了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底色,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遵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和宣传,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的内涵和要求,不仅要知晓内容,更要学思践悟,以学习的成效,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二要切实严格要求自己,内强素质,做守纪的示范者。打铁还需自身硬。“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一名监督党员的党员,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必须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争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准则》和《条例》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示范行动赢得党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三要继续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职,做执纪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新的《准则》和《条例》即将实施,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立足岗位,立足当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聚焦目标任务,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对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行为“零容忍”,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作者系县纪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