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河: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嘉鱼纪委 时间:2015-11-12 15:05

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历时一年多修改,中共中央于2015年10月12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现就近期对两项法规的学习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

一、要深入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精髓

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与修订前相比,始终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思想:一是法、纪更加分明。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内容更加科学。修订后的《准则》向全党提出了紧扣廉洁主题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坚持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树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线”;修订后的《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开出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一高一低、一正一反,为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的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三是覆盖更加广泛。修订后的《准则》全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意味着将普通党员也纳入到了《准则》的管理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同时,新《条例》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收入条例,使得《条例》内容更全面和丰富。规定更加严格。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从廉洁从政扩展到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强化了抓早抓小、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要深刻理解新《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

新《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的与时俱进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新变化,原《准则》和《条例》作为两部党内重要法规亟需整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和《条例》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等正风肃纪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对全体党员的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新《准则》和《条例》指向明确,求真务实。新《准则》克服了原《准则》存在的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等不足,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坚持正面倡导,突出以“理想信念”治党。新《条例》克服了原《条例》存在的纪法不分、责任追究不明确,适用对象窄等不足,突出以“纪律规矩”治党。新的两项法规都克服了原有的不足,针对问题,求真务实,可操作性强,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形式方法的新发展。

三、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要贯彻落实好新《准则》和《条例》,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要认真学习,入脑入心。《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县委、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局两项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将两项法规纳入全局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内容,掀起全局学习新《准则》和《条例》的高潮,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

2、要严抓严管,勇于担责。始终以严的标准和要求管理全局党员干部,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3、要模范带头,率先垂范。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要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真正把党纪党规践于行。(作者系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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