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纪委也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因此,尽管《准则》和《条例》的施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但全国已经在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活动,主要是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在精神,理解其重要意义,为施行《准则》和《条例》做好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
一、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都曾对维护当时的党章党纪、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十八大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更加紧迫。同时,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积累了大量的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有必要也完全可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好党纪党规。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通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和充分的讨论,并经过既定程序,中共中央10月份18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内法规建设上的大事,也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必将载入党的伟大历史。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碰硬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从新《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特点来看,已经站在实际的角度,实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是源于现实的高于现实,不失崇高理想信念,不失可操作性,可以规范党员的言行,也可以进一步提升党员的品质与追求,能有效遏制党员干部乱作为,也能鼓励党员干部真作为,是相当长时期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二、要积极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准则》和《条例》是当前最新、对党员影响最直接的管党治党基础性党内法规,还有不到两个月就要在全党施行,而其内在精神与实际操作还须提前学习。我们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容易受理解水平、惯性思维、民间习惯甚至江湖规矩的影响,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与掌握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更要提前着手学习。要按照县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要服从安排,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单位党组织务必将学习宣传新《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为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将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实抓好。
三、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两部党内法规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通过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防微杜渐,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过去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两部党内法规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让党员回归到信仰与纪律的轨道上来,将对党员的要求与对群众的要求区别开来,有利于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是要强化监督执纪和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我们一方面要认真遵守新《准则》和《条例》,另一方面也要以这两部新法规为指引,制订与单位实际联系更加紧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两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要防止出现那些“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
五是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核心带动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这一点在在基层更加突出。基层群众知识水平层次相对相低,往往不听大道理,而是看党员和领导怎么做。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要解决好不敢担当的问题;二是要严格要求下属,不当“老好人”, 敢于较真,敢于得罪人,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当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务必注意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理论水平与人格修养,将党纪党规、领导艺术、人格魅力充分结合起来,才能完整地发挥表率作用,才能教育好、引导好、团结好干部群众共同干事创业。其实这也是我党不断完善党内法规的重要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挽救。
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现在,我们对照新的《准则》《条例》和王岐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讲话精神,既能充分体认到党纪党规的严肃性,还能体会到党中央对全体党员的厚爱、期待与良苦用心。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务必带着光荣的使命感,务必以严肃的态度切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精神,不辜负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们的期待。(作者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