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丛兵:常怀敬忌之心 增强行动自觉——学习新《准则》和《条例》的几点体会

来源:嘉鱼纪委 时间:2015-11-16 15:0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设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其深远意义在于通过制度的刚性,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名党组织书记,如何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管好自己,又管好队伍,应始终心怀“四忌”,担起主责,以上率下,做好表率。

一忌责任缺失,一团和气无原则。新《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分别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6类行为明确给予什么样的处分,这既是对党员厘清的一份负面清单,也是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厘清的一份责任清单,履行好这份责任是我们的应尽之责。然而,面对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我们中仍然有很多“老好人”。比如,对于干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视而不见,对于干部中午饮酒、大操大办见而不管,对于干部带彩娱乐、公款旅游管而不严甚至参与其中等等,认为这些都是“小事”,管紧了得罪人、伤和气。往往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影响着党风、民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敢于担当、动真碰硬,避免在一团和气中丧失党性、丧失原则,最近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了一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处分的案例,值得我们警省。

二忌自欺欺人,捂着耳朵偷铃铛。立德向善,立规惩恶。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从严管党治党的“笼子”。然而,当前仍有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对从严治党新形势的认识,耍小聪明,“歪嘴和尚”念歪经,异化软化自己的言行。比如,公款宴请造公函、进食堂,“假戏真做”;公款送礼搞网购、电子支付,自认为“手段高明”;落实主体责任还是开开会、发发文,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凡此种种,表面一套、背里一套,无异于自欺欺人。因为任何假的事情,不管我们怎样去掩饰,永远真不了;任何事情做了,不管手段多么隐蔽,总会有人知道;任何工作不扎实,结果只会不落实。两部新的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执行起来没有特殊,也没有例外,对于这些依然故我的行为,值得我们反思。

三忌心存侥幸,妄拿运气赌明天。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两个问题,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然而,还是有那么一些党员干部“见惯不惊”,每天打听着巡视组、暗访组的消息,巡视组来了就歇一歇脚,暗访组来了就避一避风,巡视组、暗访组走了就松一口气,跟组织“捉迷藏”,与群众“玩变脸”,想吃的时候还是吃,想抹的时候还是抹,想拿的时候还是拿,自认为只要不往枪口上撞,运气不会那么差。这种侥幸躲过了初一,决躲不过十五,也许一条短信、一张图片、一段视频就会让你“栽跟头”。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不能赌,赌了只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四忌不拘小节,身陷囹圄方悔晚。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领导干部普遍受人关注,也是被“围猎”的对象,一言一行无小事。然而,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不注意小节,甚至认为一些小毛病、坏习惯无伤大雅。比如逢年过节收个红包,美其名曰是联络感情、礼尚往来,平时与老板吃吃饭、打打牌找借口是工作需要、交流思想……殊不知,有时就是这样一顿饭,让你丧失了警惕,误入其途成了“温水中的青蛙”;有时就是这样一个红包,让你打开了贪腐的缺口,最终在阴沟里翻船。纵看领导干部失足的案例,无不从情趣爱好、生活作风、朋友圈子等“小节”上开始走向蜕化变质。我们要时刻谨记“纵小节、失大节”的教训,对照高线和底线要求,守住小节,把好名节。(作者系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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