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
《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是按照我们党的纪律建设规律和历史传统,将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更具党纪特色。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县教育局的党组书记、局长,我要当好“领头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带头深学,既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的工作与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要用《准则》这面“旗帜”树立党员高尚精神追求,用《条例》这把“尺子”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实现抓早抓小,违纪则咎,防微杜渐,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教育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一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教育局机关和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二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
研究制定教育局党组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办法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三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作风建设中,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和学校师德“七条红线”,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动学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并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挥教育系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加大重大信访、重要案件线索督查督办力度。
五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加强纪检工作中,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作者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