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簰洲湾镇东岭村村干部周绪朋为堂兄周绪高的母亲杨振贵申请两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15000元……”
去年7月23日,我镇收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簰洲湾镇精准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根据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由镇纪委牵头,联合镇城建办对该反馈问题进行核查。根据初核方案,我们首先与当事人周绪朋取得联系,得知他在武汉带孙子。在和东岭村挂村党委委员曾国辉同志商量后,我们决定一同前往周绪朋武汉的住处向他当面了解情况。
见到周绪朋,我们向他说明了来意,他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在与周绪朋进行交谈时,我们得知他与周绪高只是同姓而并不是堂兄弟关系,而且周绪高是五组村民,周绪朋是一组组长,他也管不到周绪高申报危房改造的事。随后我们来到东岭村,经过走访询问村民、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证实周绪朋与周绪高并非堂兄弟关系,而且周绪朋对周绪高家危房改造的事情盖不知情。
“看来这是一起不实举报啊。”我对镇纪委书记杨金琪说道。“别大意,尽管周绪朋是无辜的,但是周绪高家申请两次危房改造金的事还要查清楚才能下定论。”杨书记语重心长地告诫我。
我们通过仔细查看2014年周绪高家第一次申报7500元危房改造资金的资料信息,发现此次申报符合政策条件。第二次申请是在2017年6月份,申请到危房改造补助款9000元。但是从第二次申请的资料中我们发现,杨振贵户口本上显示的是单人一户,签发时间是2017年10月10日。巧合的是,第二次危房改造开工的时间也是在2017年10月。难道这是为申请危房改造资金临时更改的户口信息?杨振贵不是有个儿子周绪高吗?她为何没和儿子在同一户呢?
带着诸多疑问,我和镇城建办同志迅速来到东岭村。在村会计蔡某的指引下,我们一起查看杨振贵居住的房子,从刚刷白的墙面和新用的砖瓦可以看出房屋已经过翻修改造,但还是很简陋。这时和杨振贵的小房子连体的一栋两层楼的房子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谁的房子?”蔡某回答说:“这是周绪金家,他是杨振贵的大儿子,现长期在外务工,这个房子2014年经过了危房改造。”“不对啊,上次我们城建工作人员在改造前来查看杨振贵房子时,特意问了杨振贵旁边的两层楼房是谁的,当时你们说杨振贵是一个人,旁边房子是他侄儿的,怎么今天变成了她儿子的了?”镇城建办同志质问道,蔡某知道自己说漏了嘴,羞愧得低下了头。在我们的再三询问下,蔡某最终不得不向我们坦白,她是在原村委会副主任李某的提前打招呼下,才在城建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时谎称杨振贵住所旁边的房子是她侄儿的。
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才得知杨振贵和周绪高原本在同一户口本上,但是两人并未共同生活,周绪高为了改善母亲杨振贵的住房条件,就为母亲申报了危房改造。但由于自己有房,母亲又和自己一户,并不满足危房改造条件,周绪高就在原村委会副主任李某的“协助”下,将母亲和自己的户口分开,单独立户,村干部再相互串通将杨振贵的真实信息进行隐瞒,制造出杨振贵是孤寡老人的假象,第二次危房改造审核得以顺利通过。
从此次调查核实的情况可以看出,簰洲湾镇东岭村村民杨振贵家在2014年首次申请了危房改造款7500元,但已全部用于其大儿子周绪金的房屋修建;2017年杨振贵以单户名义再次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申请到的9000元危房改造款全部用于自住房屋修建。两次申请危房改造款共计16500元,并非举报问题线索中提到的15000元。此时,两次申请危房改造的事情逐渐清晰明了了。
2018年8月20日,簰洲湾镇纪委对群众反映东岭村村干部周绪朋有关违纪问题进行了澄清,同时责令李某辞去东岭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责令村干部蔡某作书面检讨、对因工作失职导致信息核实错误的城建办三名责任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村干部对周绪高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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