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纪委: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已经省纪委常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中共湖北省纪委
湖北省监委
2020年3月31日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纪委、省委要求,根据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按照集中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现就2020年全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如下举措。
一、突出整治重点。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疫情防控、扶贫、民生、环保、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精准施策、靶向整治。
聚焦“三不”。大力纠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抗疫斗争中“四个有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党中央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紧盯“三假”。重点纠治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假作为、假落实、假政绩问题,重点查处热衷于表态作秀,停留于开会发文,虚报政绩、虚报数据、虚假整改等问题。
巩固“三减”。深化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成果,纠治工作学习过度“留痕”、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以及开会发文督查检查中的隐形变异问题,推动为基层减负从“减量”向“提质”过渡。
二、强化同级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各级“一把手”,通过工作提醒、党内谈话、面对面纠正、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同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月份省纪委召开同级监督研讨推进会,重点部署推进对同级党委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
三、强化派驻监督。强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责任,对驻在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督促整改,发挥好“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案双查”。省、市、县纪委监委每季度调度一次派驻监督相关工作。
四、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坚持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着力查找,在报告中单列,并及时反馈交办,重点督办整改。对巡视巡察反馈交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月一调度。
五、动员各方监督。研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省、市纪委监委适时召开相关信访举报工作推进会。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在省电视台《党风政风监督前哨》和《湖北日报》等媒体设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行动”专栏,组织新闻记者开展专项媒体监督活动。
六、精准执纪问责。重点发现和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重点追究领导责任,防止“追下不追上”“追下重追上轻”等问题。对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编印执纪问责案例指引。对于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深挖其背后的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七、督促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再监督”作用,重点督促党政部门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即: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开展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组织部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住建部门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专项整治、扶贫部门开展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专项整治、发改和统计部门开展项目投资及统计数据造假专项整治、商务部门开展招商引资造假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八、深化标本兼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衙门习气。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适时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警示录,督促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加快建章立制,弥补管理漏洞,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第三季度省纪委监委开展相关优秀纪检监察建议书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