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业惯例,我认为这40万元是工程中标后的入股分红,不应认定为受贿,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工程中标,还没有实施,也就没产生利润,分红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这40万元按嫌疑人交代的就是好处费,我们认为应该认定为受贿。” ……
台上诉辩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台下旁听者聚精会神,沉思默想。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本领,5月9日,县纪委监委组织40名纪检监察干部赴县人民法院旁听陆溪镇藕塘村原支部书记熊某等人职务犯罪庭审,通过旁听庭审、现场观摩,进一步培养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程序思维,做好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同时,以案示警,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法庭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活动,直观感受了诉辩双方举证、质证以及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的精彩辩论。历时两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严肃、紧张、激烈,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一边认真观摩一边做好笔记,将严肃紧张的庭审现场,变成一场警示教育“面对面”、现场教学“零距离”的课堂。
“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亲历职务犯罪庭审的全过程,以案释法、以法促学,能够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开展审查调查和监督执纪工作,提升职务犯罪调查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县纪委审理室主任章威说道。
“这是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更是一次生动的现场培训课。”县纪委组织部部长万敏表示,通过把庭审现场变成全景式的培训课堂,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身临其境”对审判程序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对于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提高干部的执纪监督和法治思维能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今天我第一次零距离直观感受了庭审的全过程,也为公诉人的精彩答辩所折服。”走出法庭后,鱼岳镇纪委副书记周原表示,将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提高证据意识和法治意识,注意规避案件调查工作中容易发生的瑕疵和漏洞,尽快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和新形势。
据悉,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第一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同时也是围绕贯彻落实“鄂纪干监25条”和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深入推进“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有力举措之一。下一步,该县将实现旁听庭审常态化,全面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办案能力,着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